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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专家组来院进行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地抽查工作

2015-10-30

学院于20134月提交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请,并于2015年入选为全国第二批创建名单。学院根据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认真落实、整改,经过市级、省级机关局组织的两轮检查、指导后,金秋10月又迎来国家级的实地抽查验收。 20151021日下午,学院按照文件要求把相关材料送交国管局检查组核验评分。

20151022日下午,国管局节能司副司长宋春阳一行12人组成的专家组莅临学院对学院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进行实地抽查验收。院长林承超、副院长刘松林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

林承超院长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向专家组汇报了学院在接受省市检查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请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更好地推动学院节约型校园建设。刘松林副院长重点介绍了学院创建节约型校园建设的特色和亮点,他指出学院二期学生公寓太阳能项目一年节约能源折合标煤达9000多吨,目前4000多人均受益于该项目。此外,学院的污水排放实现了与上街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对接,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溪源江,极大地减少了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

专家组听取汇报后,对上午学院节能材料审核情况进行反馈,并实地查看了学院配电房、太阳能等项目。检查组在视察中对学院的节能减排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有力,成效显著。宋春阳副司长指出,学院节能各项工作做得很细致、很规范、很到位,综合评分95.2分好成绩,成为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希望学院继续努力,总结经验,成为典型案例在全国高校交流。

      (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