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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构建和谐学院

2005-06-15

4月20日下午,学院召开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共同努力构建和谐学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院党委赵素文书记在会议讲话中强调了七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纲要》是我们党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实施纲要》精神。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系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任务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落实“一岗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日常管理工作中。
三、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中层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则,慎独、慎初、慎微、慎情,严格遵守“五个不许”、“四个一律”,加强预算外资金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图书(教材、报刊、杂志)发行、代购学生用品、办公用品采购、公车维修、培训上网收费、各种考试收费等各种宣传费、发行费的收入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搞“小金库”。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监督。一是重点人员,主要是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二是重点部位,包括人财物部门人员;三是重点时段,如招生、重大节日等。
五、深化院务公开工作。要按省市的要求,在招生、基建工程、人事、重大财产使用、行政后勤、财务预决算、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大宗物品采购、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等方面做好公开工作。应视工作内容,在不同层面、不同范围公开。
六、加强制度建设。要健全、完善每个学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制度;半年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每年一次财务内审制度;每年一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谈话、诫免制度;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院务、处(系)务公开制度等。
七、共同努力构建和谐学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和谐学院的重要内容。要大力提倡诚信友爱,牢固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观念,维护学院来之不易的安定稳定、团结发展的整体形象。
院党委林福荣副书记在会上传达了日前召开的全省教育纪检监察会议精神。院党委副书记、孙芳仲院长主持会议并就组织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