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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荣获 “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1-06-17

    为充分调动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专管员的工作积极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2011年6月14日上午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表彰会,表彰从全市评选出的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先进单位和优秀专管员。表彰会上学院荣获 “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唐丽昭同志荣获“福州住房公积金优秀专管员”的荣誉称号。
    2010年6月福州在全市3000多家缴存单位中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制度,这在全省尚属首次。公积金专管员是联系公积金中心与各缴存单位职工的桥梁与纽带,可让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更好地了解公积金每年拓展的新业务、新制定的政策法规及办事流程。
    此次学院从全市3000多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评选中荣获住房公积金缴存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对学院多年来住房公积金工作成绩的肯定。近年来,学院高度重视教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的缴存与管理工作。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稳步增长,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逐年增加,学院对个人公积金帐户的配套工作落实及时。学院根据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变动与调整,同时做好199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教职工的住房补贴额的调整、变动与增长工作,积极支持配合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教职工个人账户明细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管理规范、调整及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福州市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唐丽昭同志从全市3000多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评选中荣获住房公积金优秀专管员的荣誉称号,既是对唐丽昭同志个人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财务科全体同志密切配合公积金缴存工作的肯定。唐丽昭同志多年来负责学院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工作,她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热心为全院教职工服务,按时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积极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手续;认真学习、掌握住房公积金政策,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对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贷款手续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并积极协助教职工办理相关手续。
                                                  (财务科  翁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