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学院召开《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学习培训会

财务处2016-07-1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相关财务制度、法律法规,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学院近期出台了《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榕职院综〔201652号)。为更好地落实这项管理办法,2016711日上午,在学院415会议室召开了《差旅费管理办法》学习培训会,各系(部)及电大与继续教育中心报账员、行政教辅部门联络员、科研项目(机构)负责人及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会议由郑碧霞处长主持,林承超院长出席并做重要讲话。

培训会上,翁晓玲老师简要地从严格执行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标准按省市财政部门文件规定即时调整、教职工乘坐飞机出差的相关规定、逐步推进公务卡结算、强化对差旅费管理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规问责等方面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林承超院长强调了四条意见:一是部门领导及经办同志要认真学习,熟悉有关规定,严格把关;二要严肃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办事,不碰高压线;三要加强预决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四要各部门加强领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学院安定稳定。

会后,财务处有关人员还就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通过学习培训,与会人员较快熟悉了修订的差旅费报销制度,为今后相关财务服务与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