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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获评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2017-08-0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9号)精神,经学校自主申报、福建省教育厅遴选推荐、教育部审核,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获评“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教育部于2016年启动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第一批99所示范校全部是本科高校,第二批申报第一次为高职院校开辟通道,共评出101所高校。2016年至今,福建省共有6所高校成为全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2017年福建省唯一入选的高职类院校,与华侨大学、武夷学院等其他2所高校一同被评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全国1388所高职院校中,此次24所高职院校入选。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独立设置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开设“创新创业励园创星班”,建立了106人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团队,实现创新创业教育100%全覆盖。紧密结合高职教育特点和高职学生需求,充分发挥政校企合作办学优势,加强创新实践实训基地、工学结合实践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第二课堂晚活动等平台建设,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创新创业实践育人体系。推进“残健融合”,打造了一批学生自主创业福职品牌公司,承办2016年“创绘青春——两岸优秀职校学生创新创业分享汇”,举办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形势报告会等丰富多彩的双创活动,精心培育“励志、创新、包容、共享”的励园创客文化,在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中成绩位居福建省高职院校前列。学校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9%以上,被教育部授予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7年被评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的通知》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