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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福建省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题解读报告

财务处 示范办2016-10-18

为更好地实施《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以及有效性,财务处与学院示范办牵头,于2016年10月12日邀请教育部国家级示范校财务评审专家、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福建商学院财务处林春树处长在学术报告厅举办新形势,如何规范管理与使用示范性现代院校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报告会,对《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题解读。会议由郑碧霞处长主持,学院分管领导、示范办主任欧阳少鸣副院长出席会议,“示范校”建设10个项目组以及所辖1-4级项目组负责人及经办人、示范校督查工作组、示范办等相关工作人员约100人听取了讲座。

林春树处长主要围绕当前高职院校面临的新形势、职业院校出台哪些新政策、如何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这三个方面展开专题解读,将政策方向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引用国内各高职院校的经典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且有针对性地解答了大家提出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使用相关问题,为我们提供了专项资金使用的思路和方向。

最后,由欧阳少鸣副院长作总结讲话,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明晰建设任务;二是增强时间意识,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增强制度意识,用好建设经费;四是增强绩效意识,明确绩效至上。希望全体教职工“示范校”建设这一平台上展示为学校建设的能力,为学校的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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