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工程系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3

福州职业技术学科技处

榕职院科20238

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

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6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工作注意事项

1.项目结题范围。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3.各课题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的承诺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经费开支的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做好项目结题。

4.各部门严格把关结题材料并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内容

1.本年度将开展2次结题工作。分别于512日前或1022前,提交审批后的结题材料至科技处,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

2、未能按期结题且没有延期的课题组须于项目逾期前提交延期申请表(纸质1份)。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的延期理由。各部门应从严把关审核签字后提交科技处。

3.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各系部汇总电子版)(2)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其中一份需所在党总支书记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做出评价,对其项目的政治方向进行审核,写在其中一份结题报告封面即可,需书记签字并盖党章),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4.本次申报结题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申报,系统操作由科技处统一完成,老师只需按要求按时提交所需材料即可。

三、其他要求

待科研项目结题文件公布后一周内,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学校科研系统,进入在研项目,在“项目变更”中完善结题信息做系统结题状态变更。请项目负责人关注结题发文并及时完成项目状态的变更。




联系人:潘策

地点:综合楼424

电话:0591-83760315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上半年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3.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在研项目名单


科技处

202356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20235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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