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职院综〔2020〕28号
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院)、中心、处室、馆: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货物和服务验收工作,经2020年6月9日2020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5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内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采购方式。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三条 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等特殊情况的,可不按此办法执行,由申购部门拟定采购方案报校领导,按审批意见实施。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预算金额在3千元(含)以上及固定资产采购项目。
第五条 申请审批
申购部门应提交《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附件1)。
第六条 组织论证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论证,论证可分为内部会商和专家论证两种方式。其中, 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且技术简单的项目可采取内部会商方式,必要时可邀请项目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最终形成内部会商纪要。技术复杂或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组织3名专家参与论证(附件2)。
(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采购与招标中心牵头组织专家论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组织行业内技术专家论证时,外聘专家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依据福建省《关于进一步简化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通知》规定,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适用情形的项目,参与论证的专家可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专家库外自行推荐和选择。评审专家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审活动结束后,应在评审专家名单中对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进行标注。
第七条 公示征求
(一)公示。论证完毕,申购部门应把组织论证的相关材料按规定要求送至采购与招标中心,由采购与招标中心统一在指定的公共媒体上进行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5.论证专家(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二)公示异议。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组织论证的部门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补充论证和答疑。经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公示情况随同申报材料一并存档。
第八条 立项审批
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由采购与招标中心出具公示无异议情况报告(附件3)后,申购部门申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立项,按照学校经费支出审批办法上报审批。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标准的,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向报福州市财政局审批,并按意见组织实施。
第九条 协商谈判
(一)协商组织。立项通过后,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申购部门负责人组织项目负责人、成员以及监督等相关人员开展协商谈判工作;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协商谈判工作。
(二)协商内容。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以及付款、交货方式、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并做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公示情况说明;
2.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3.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4.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三)协商确认。协商谈判完成后,形成协商内容确认书(附件4),并经协商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第十条 结果公告
协商确认后,申购单位要将协商内容确认书及相关材料提交采购与招标中心,由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将中标(成交)结果(附件5)在指定的公共媒体发布公告。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涉及的事项,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原学校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2.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3.公示无异议情况报告
4.协商内容确认书
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6.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
附件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申购部门 | 项目名称 | ||
预算金额 | 数 量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唯一供应商名称、 地址及联系方式 | 唯一供应商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电话(手机): 邮箱: | |||
项目概况及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包括前期调研结果及供应商公开报价、优惠报价及兄弟院校购买价等有关情况) | |||
申购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 ||
归口职能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 ||
备 注 |
附件2 |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一来源供应商 | 名称: | ||||||||||
地址: | |||||||||||
论证专家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符合以下哪款单一来源的法定前提条件(√): | |||||||||||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 |||||||||||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 |||||||||||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 | |||||||||||
专家论证意见(请出具独立论证意见并明确适用上述某一法定条款): | |||||||||||
专家签名: | 论证日期: |
备注:论证专家必须独立完成项目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
附件3
公示无异议情况报告
校领导:
我校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网上对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以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提出异议,特此报告。
采购与招标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4
协商内容确认书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单位:
四、协商地点:
五、资格、符合性审查结果:经评审,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
六、协商内容:
1.成交金额:
2.实施计划(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3.付款方式:
4.验收:
协商小组签名:
监督签字:
附件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项目名称: | ||||||||||||||||||||||||||||||||||||||
2.项目编号: | ||||||||||||||||||||||||||||||||||||||
3.采购人名称: | ||||||||||||||||||||||||||||||||||||||
地址: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4.代理机构名称: | ||||||||||||||||||||||||||||||||||||||
地址: | ||||||||||||||||||||||||||||||||||||||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5.采购公告日期: | ||||||||||||||||||||||||||||||||||||||
6.采购结果确定日期: |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
8.成交情况: | ||||||||||||||||||||||||||||||||||||||
| ||||||||||||||||||||||||||||||||||||||
9.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 ||||||||||||||||||||||||||||||||||||||
10.协商小组成员名单 | ||||||||||||||||||||||||||||||||||||||
采购人代表: | ||||||||||||||||||||||||||||||||||||||
评审专家: | ||||||||||||||||||||||||||||||||||||||
1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
附件6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