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院部根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积极申报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于9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联系人:潘策,电话:0591-83760315。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docx
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