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榕职院研〔2017〕22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
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奖励办法(修订)》(榕职院综〔2011〕49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院教职员工2016年度类科研成果进行征集、统计及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成果时限:我校教职员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
二、奖励类型及标准: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奖励办法(修订)》(榕职院综〔2011〕49号)(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学术论文与专著
(1)论文或专著原件,由系(院)部负责审核后退回(原件无需提交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论文或专著复印件(请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顺序装订);
(3)论文发表学术期刊检索页(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页和中国知网论文的检索页);
(4)学术著作的网上检索页(新闻出版署出版物查询页);
(5)核心期刊目录及查询链接等有关附件可在产学研与实训中心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版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及图书馆均有纸质版图书可供查询。
2. 纵向科研项目
(1)科研项目结题审批件或结题证书原件,由系(院)负责审核后退回(原件无需提交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科研项目结题审批文件或结题证书复印件;
(3)未通过产学研与实训中心统一申报的项目,请提供科研项目立项申请通知、项目申请书、项目成果、项目结题报告、结题审批件或结题证书,并按此顺序装订。
3. 横向项目
(1)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的电子文档;
(2)合同复印件;
(3)到帐经费凭证;
(4)结题通知书。
(1)获奖成果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的电子文档;
(2)获奖成果复印件(若是论文或专著请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顺序装订);
(3)获奖审批文或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的电子文档;
(4)获奖审批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未通过产学研与实训中心统一申报的获奖项目,请提供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通知、成果复印件、获奖批文或获奖证书,并按此顺序装订。
5. 专利及其他
(1)专利、软件著作权、艺术作品等授权或登记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的电子文档;
(2)专利、软件著作权、艺术作品等授权或登记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其它相关事项
请申报科研奖励的个人认真填写《2016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奖励个人申报表》(附件2,请参考范例填写)或《2016年度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奖励个人申报表》(附件3,请参考范例填写);各部门请专人收集汇总审核后填写《2016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奖励申报部门汇总表》(附件4)及《2016年度自然科学类科研奖励申报部门汇总表》(附件5),并于7月3日前将汇总表的打印件(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以及有关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院部统一按论著、获奖成果、纵向科研项目、横向项目、专利及其它的类别分袋整理)报送至产学研与实训中心,电子文档请发送至gaozyj@126.com。
联系人:李晴、仪淑丽,联系电话:83760315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奖励办法(修订)》(榕职院综[2011]49号)
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017年6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