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郑林发布时间:2017-12-29浏览次数:1739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闽教职成〔201784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有关本科高校、行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 号),指导和推动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71229

福建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意见

(试 行)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多元投资主体职教集团,以资本为纽带,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培养人才为主线,实现协同育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增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二)主要任务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职教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明晰集团的股权结构、股东构成及投资方式,通过资金、土地、房舍、设备、技术等形式入股,登记企业法人,促进集团成员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

 ——提升培养水平。充分发挥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中行业企业的作用,推进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

 ——增强服务能力。整合职教集团各类资源,充分发挥优质资源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面向企业开展员工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和生产、咨询、技术服务,助推企业可持续发展。主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支持职教集团“走出去”,加强集团与跨国企业、国(境)外院校合作,提升集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建立高效运行机制

(一)完善组织机构。职教集团由职业院校、本科高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组成,组成单位应不少于10个,其中行业企业占比应不低于50%。职教集团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理事会,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建立精简高效的集团秘书处等专门办事机构,配置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职教集团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决策、执行、协商、投入、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以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每年对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定期交流、协商、总结职教集团的工作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团全体成员大会,不定期举办人才供需见面会、校企对话、专家论坛等交流活动。

(三)强化保障机制。职教集团以每3年为周期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每年发布集团年度发展报告。支持职业院校利用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的收入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与企业合作建设职教集团。建立职教集团成员单位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保障集团日常运行和事业发展需要。

三、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一)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职教集团专门网站等信息交流平台,面向集团成员单位及时发布行业企业发展动态、人才需求状况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现状、人才培养情况等信息,实现集团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交流

(二)推进资源共建共享。统筹职教集团资源建设和使用,建立健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集团内校企联合开发一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案例和信息化教学资源。推进职教集团校企共建专业课程体系,校企共同开发反映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企业岗位要求的教材。共建具有教学、生产、研发等多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探索建立集团内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和联合实习实训制度。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学生80%以上到集团内企业顶岗实习。

(三)开展教师互培互聘。加强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人才双向任职互聘制度。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集团内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加大职业院校聘请集团内企业兼职教师力度。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统筹安排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形式的企业实践。

四、深化产教融合发展

(一)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组建职教集团专业建设委员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规划,为集团内职业院校专业调整优化提供咨询、指导与服务。职业院校要主动对接集团内行业企业发展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

(二)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全面推行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在集团内部完成教学过程和实习实训环节。支持职教集团内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在职教集团探索建立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实现集团内校校、校企之间人才培养质量互评。

(三)构建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利用职教集团资金支持产学研用合作,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通过集团内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多方合作等途径,共建技术研发、推广、服务中心等产学研用相结合基地,开展生产、咨询、技术服务和应用技术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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