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中心、馆: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8〕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立项申报书中结题时间已到的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工作注意事项:
1、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2、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应在提交项目结题申请书的同时提交延期申请表,延期申请表中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各部门应从严把关审核签字后提交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二、请于2018年5月21日前各院部汇总以下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1、结题报告书(附件3)和佐证材料报(各一式两份)。
2、结题汇总情况表(附件4)。
3、延期申请表(附件5)。
联系人:潘策
电话:0591-83760315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8〕5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doc
2、闽教综〔2013〕27号闽教综〔2013〕27号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
3、结题情况汇总表结题情况汇总表.xls
4、结题报告书结题报告书_.doc
5、延期申请表省教育厅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