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职院研〔2018〕24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郑林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855

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院()、处室、中心、馆: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启动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包括党建思政专项、职业教育研究专项、创新创业专项、学院内部治理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选题

(一)党建思政专项:就思政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工作、红色文化建设、马克思义理论、立德树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职业教育研究专项:就职业教育政策研究、职业教育服务“一带一路”、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对接、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创新创业专项:就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学院内部治理专项: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创新改革、励园励志校园文化建设、社会服务提升、校企合作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建设、办学特色培育等方面开展研究;

项目申报不限于以上所给定的专项及选题范围;不在以上专项的研究可根据专业学科自行拟定选题进行申报,项目申报书中可填写项目类别为“其他项目”。

  1. 项目立项及资助计划

立项总数

项目级别

各级别

立项数

经费资助

社科类

科技类

项目申报总数的60%

重大项目

立项总数的10%,可空缺

10000

15000

重点项目

立项总数的30%

5000

8000

一般项目

/

3000

3000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者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为社科类、附件2为科技类)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为社科类、附件4为科技类)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并由所属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以部门为单位统一送交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将申报项目汇总审核后组织评审;

3.评审结果经学术委员会评定,按按学院规定程序报批,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四、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全院教职员工均可参加项目申报。

尚有未结题院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

每位项目申报人不能同时担任2个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校级科研项目成果类型可为论文、研究报告、建设方案等。

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立项后1-2年(其中学院内部治理专项研究周期为立项后1年),原则上不予延期。

教改类项目不在此次科研项目申报范围。

五、项目申报材料及受理时间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

《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5份(初次提交1份,初审合格后提交15份);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由部门汇总人员填写)一式1份;

项目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材料电子文档请以部门命名打包发送至QQ66411664,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18625

联系人:潘策

QQ66411664

电话:0591-83760315





附件:1.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社科类)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社科类).doc

2.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科技类)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科技类).doc

3.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社科类)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社科类).doc

4.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科技类)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科技类).doc

5.部门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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