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职院研〔2018〕49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职业院校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郑林发布时间:2018-11-30浏览次数:1416

 

关于做好2018年度

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职业院校专项)

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职业院校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878号),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省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申报指标

此次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职业院校专项)我校申报限额为32项。其中,分配给办学机制方面、培养模式方面、教学改革方面8项,人文社科方面12项,科技创新方面12项。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职业院校专项)

1请各部门于20181129前汇总后统一送交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提交时请按以下命名格式命名)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职业院校专项)申报推荐汇总表》(部门名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职业院校专项)申请书》(项目负责人

3)项目评审表课题名(此项用作专家评审,需匿名提交,要求填写时,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产学研与实训中心于20181130-2018123日组织专家匿名通讯评审。

32018124-2018127日评审结果公示。

42018126日前提交完成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二)中德(福建)教育合作与发展中心项目

参加2018年中德(福建)教育合作与发展中心师资培训项目的教师,可申报1个与培训专业相关的课题,请2018125前送交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中德(福建)教育合作与发展中心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名)和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



联系人:潘策(综合楼424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联系电话:83760315

 

附件:

1闽教科〔201878闽教科〔2018〕7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职业院校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2申报汇总表(社科类和科技类)2018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社科类和科技类).xls

3、项目评审表(社技类)项目评审表(社科类).doc

4、项目评审表(科技类)项目评审表(科技类).doc

5教育厅(社科类)项目申报书教育厅(社科类)项目申报书.doc

6、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申报书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申报书.doc


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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