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76
各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现将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2018年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共3天,其中,2018年4月5日(星期四)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月8日(星期日),4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上课。
2.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各院(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的假期。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