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2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362

福州职业技术学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榕职院研202114

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院()、处室、中心、馆:

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榕职院综〔2019129号)文件,为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并为上级纵向科研项目申报打好基础,充分发挥科研经费的资助作用,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类型

  1. 基金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基础研究项目、产学合作开发项目)

  2. 专项项目(包括学校引导计划项目、学校委托项目)

  3.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1. 选题范围及要求

1、课题应与学校当前人才培养、内涵建设、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紧密结合,研究项目选题要突出针对性、可行性,科学性和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

2、选题的研究对象、研究目标、研究方向明确清晰,突出前瞻性、创新性和现实性,体现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宏观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3、选题方向:

1)自然科学: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建筑新技术、无人机技术等战略性技术领域方面。

2)人文社会科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围绕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工程、乡村振兴、新型智库建设、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与需求、福建地方文化与传承、文化创意产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绿色生态等。

4、课题申请者也可根据自身的学科背景、研究专长,立足工作岗位,从党建思政建设、双高校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师发展、科研与技术服务发展、信息化建设、智慧校园、校园文化、教育教学、国际化办学与交流、职业教育研究、创新创业创造等学校实际需要出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5、鼓励专业交叉,提倡跨专业、跨二级学院(部)、跨单位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解决学校发展中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问题。

6、研究成果注重实物化,要求理工类的项目结题研究成果,必须产生可复制、可推广、可展示(演示)的实物产品(模型)或者成果,作为结题的要求成果之一。


  1. 项目立项及资助计划

项目类型

计划立项数

经费资助


社科类

科技类

社科类

科技类

基金项目

一般

项目

5

5

0.3


0.6


青年基金项目

10

10

3

6


基础研究项目

2

2

4

8


产学合作开发项目

10

10

5

10

专项项目

2021年特设专项项目:

1.乡村振兴研究专项2项,每项资助不超过0.5万元。

2.绿色学校、绿色教育研究专项2项,每项资助不超过0.5万元。

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研究专项3项,每项资助不超过0.5万元。

4.“一带一路”职业教育研究专项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0.5万元。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8项,每项资助不超过0.8万元。

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必须在学院《高职研究》上发表一篇及以上研究成果并标注相应的项目编号方可结题。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由人事处根据人才引进情况立项,经费数额按照文件规定而定。

四、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批准立项的学校科研项目又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学校科研项目。

2.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申请的科研课题(包括在研项目)不得超过5项,超过者限制申报。

3.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不得超过10万(含)且仅限申报一次

4.已有纵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相同或近似题目的学校科研项目。

5.学校科研项目未结项或超过结题时间3年以上的及被撤项者(三年以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6.校级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本次立项的结题时间不得超过20229月),原则上不予延期。

7.教改类项目不在此次学校科研项目申报范围。

8.申报不同类型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专项项目和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其申报条件和成果需详细参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榕职院综〔2019129号)的规定执行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申报工作,对申报的学校科研项目应履行初审手续,所属党总支(党支部)、所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将申报项目汇总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

3.评审结果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后予以立项。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课题所需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

《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一式5份、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由部门汇总)一式1份,

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并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2、电子版提交格式请注意命名:

申报书(项目名)、

论证活页(项目名)

将以上两个文件放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提交!

六、材料提交日期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科研工作人员于415日前提交申报汇总表;

2021518日前提交纸质材料,提交时需做好申报登记;

2021524日前提交电子材料,请在纸质版提交无误后仅提交一次最后版。

202161日前截止材料受理。


联系人:潘策(综合楼产学研424

电话:0591-83760315



附件:

1.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社科类)

2.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科技类)

3.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社科类)

4.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科技类)

5.部门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021318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与实训中心20213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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