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榕职院研〔2021〕14号
各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榕职院综〔2019〕129号)文件,为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并为上级纵向科研项目申报打好基础,充分发挥科研经费的资助作用,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型
基金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基础研究项目、产学合作开发项目)
专项项目(包括学校引导计划项目、学校委托项目)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选题范围及要求
1、课题应与学校当前人才培养、内涵建设、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紧密结合,研究项目选题要突出针对性、可行性,科学性和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
2、选题的研究对象、研究目标、研究方向明确清晰,突出前瞻性、创新性和现实性,体现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宏观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3、选题方向:
1)自然科学: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建筑新技术、无人机技术等战略性技术领域方面。
2)人文社会科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围绕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工程、乡村振兴、新型智库建设、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与需求、福建地方文化与传承、文化创意产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绿色生态等。
4、课题申请者也可根据自身的学科背景、研究专长,立足工作岗位,从党建思政建设、双高校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师发展、科研与技术服务发展、信息化建设、智慧校园、校园文化、教育教学、国际化办学与交流、职业教育研究、创新创业创造等学校实际需要出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5、鼓励专业交叉,提倡跨专业、跨二级学院(部)、跨单位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解决学校发展中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问题。
6、研究成果注重实物化,要求理工类的项目结题研究成果,必须产生可复制、可推广、可展示(演示)的实物产品(模型)或者成果,作为结题的要求成果之一。
项目立项及资助计划
项目类型
计划立项数
经费资助
社科类
科技类
社科类
科技类
基金项目
一般
项目
5项
5项
0.3
0.6万
青年基金项目
10项
10项
3万
6万
基础研究项目
2项
2项
4万
8万
产学合作开发项目
10项
10项
5万
10万
专项项目
2021年特设专项项目:
1.乡村振兴研究专项2项,每项资助不超过0.5万元。
2.绿色学校、绿色教育研究专项2项,每项资助不超过0.5万元。
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研究专项3项,每项资助不超过0.5万元。
4.“一带一路”职业教育研究专项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0.5万元。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8项,每项资助不超过0.8万元。
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必须在学院《高职研究》上发表一篇及以上研究成果并标注相应的项目编号方可结题。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由人事处根据人才引进情况立项,经费数额按照文件规定而定。
四、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批准立项的学校科研项目又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学校科研项目。
2.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申请的科研课题(包括在研项目)不得超过5项,超过者限制申报。
3.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不得超过10万(含)且仅限申报一次。
4.已有纵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相同或近似题目的学校科研项目。
5.学校科研项目未结项或超过结题时间3年以上的及被撤项者(三年以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6.校级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本次立项的结题时间不得超过2022年9月),原则上不予延期。
7.教改类项目不在此次学校科研项目申报范围。
8.申报不同类型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专项项目和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其申报条件和成果需详细参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榕职院综〔2019〕129号)的规定执行。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申报工作,对申报的学校科研项目应履行初审手续,所属党总支(党支部)、所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将申报项目汇总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
3.评审结果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后予以立项。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课题所需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
《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一式5份、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由部门汇总)一式1份,
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并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2、电子版提交格式请注意命名:
申报书(项目名)、
论证活页(项目名)
将以上两个文件放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提交!
六、材料提交日期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科研工作人员于4月15日前提交申报汇总表;
2021年5月18日前提交纸质材料,提交时需做好申报登记;
2021年5月24日前提交电子材料,请在纸质版提交无误后仅提交一次最后版。
2021年6月1日前截止材料受理。
联系人:潘策(综合楼产学研424)
电话:0591-83760315
附件:
1.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社科类)
2.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科技类)
3.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社科类)
5.部门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021年3月18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与实训中心2021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