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2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588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中心、馆: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但是国际疫情仍在高位运行,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持续存在。近期国内仍有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方发生集聚性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仍十分繁重。“五一”假期人员流动增大,聚集活动增多,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五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各单位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紧压实责任,不麻痹、不厌战、不松懈,紧盯“五一”假期重要节点,全面落实校园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各项要求,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实抓细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二、精准落实人员管控

 “五一”节假日期间,所有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需出市、出省的,严格按要求提前履行报备、报批手续。各单位要精准掌握节假日期间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留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师生不带病带隐患返回校园。“五一”节假日期间所有出省的师生员工返校前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1. 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放假前,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集聚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加强旅途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适量储备必要防疫物资,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应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责任单位:学工处、人事处、宣传部、各处室、各二级院系

四、健全疫情监测预警

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假日期间,师生员工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学校报告,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至医疗机构就诊。(责任单位:学工处、人事处、后勤处、保卫处、各处室、各二级院系

五、保障留校师生假期生活需要

强化校园服务供给,开放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充分保障留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需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后勤处、保卫处、图书馆、公教部、学工处

、强化校园常态化防控

认真按两案九制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相关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全面细致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登记管理机制,落实亮码(扫码)测温措施。持续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加强晨午(晚)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复课查验。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和消杀。落实“四早”要求,健全完善教育、卫健、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后勤处、人事处、学工处、保卫处、各处室、各二级院系)

、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节日期间,严格执行校领导带班和中层干部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保障上下联络畅通。值班中层干部保持24小时在岗值班,医务室保证24小时值班,保证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运转,及时处置紧急情况。在校师生员工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根据应急预案设定的流程进行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后勤处、保卫处、学工处、各二级院系)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返校复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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