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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安排2016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5   信息员:   浏览次数: 74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

榕职院党工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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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安排2016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的通知

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

为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人社局、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的通知,为组织好今年我院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网络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宪法》、《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处理邪教有关法律规定。学习内容可从“法制福州”微信公众号及“福州普法网”首页自行下载学习。

二、考试对象

全院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教辅人员、行政人员。

三、考试期间

121日至1231

四、形式与要求

1、采取自学为主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以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培训、召开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活动,继续确保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参加考试人员按时登录“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或“福州普法网”(网址英文域名:www.fuzhoupufa.com.cn),打开普法考试页面,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参加考试,逾期考试页面将关闭。

微信参加考试步骤:①微信搜索“法治福州”或扫描法治福州二维码添加“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②点击“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菜单项“微考试”,选择任意考场进入考试。

五、组织管理

1、各单位须做好干部学法、考试情况登记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学时,考试成绩。各单位必须于1231日前将登记情况报送党委工作部。

2、参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及时将本人成绩查询页面截屏、留存,以备核查。

3、党委工作部将对干部法律知识网络统一考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党委工作部

20161212










直线 8直线 9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             201612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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