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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修改稿)
发布时间:
2017-07-08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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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应用外语系)班主任工作 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教育学院(应用外语系)教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我系学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榕职院党〔2016〕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 2.熟悉人才培养规律,有高度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教书育人,奉献精神强,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业务和工作能力强。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坚持教书育人,在思想、品德、学业、生活等方面对学生加强指导,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全面成长。 2.着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了解学院的教学改革情况,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情况,指导学生进行专业方向、课程选择和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组织开展各种专业技能竞赛,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配合辅导员做好本班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及时向学生介绍本专业发展动态及社会需求,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择业就业,指导专升本,推荐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4.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开展各项工作,需及时做好相关记录(表格、文字记录、照片等)并存档。具体做到以下方面: (1)每周至少深入班级查课一次,了解学生考勤、课堂纪律、班级卫生等情况,并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查课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 (2)每月至少深入宿舍一次,与学生谈话,了解学生宿舍状况和课余生活情况,并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深入宿舍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 (3)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习指导,并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 (4)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发挥班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召开学生干部会议情况记录表》,见附件4; (5)每学期至少与2名以上学生谈心,了解学生内心真实想法,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征求学生对学校、系部的意见与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并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与学生谈心情况记录表》,见附件5; (6)每学期至少与2名以上任课教师交流,听取任课教师意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交流情况记录表》,见附件6; (7)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生班集体活动,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联系,并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参加学生活动情况记录表》,见附件7; (8)每学期组织所在班级召开一次教学情况座谈会,了解班级教学情况,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建议,向系领导或系教学督导组反馈,做好沟通反馈指导工作,并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召开教学情况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8。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 班主任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学年考核总分为100分,实行未完成各项工作减分制,具体如下: 1.每学期深入班级查课不少于12次,少一次减3分; 2.每学期深入宿舍不少于4次,少一次减3分; 3.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减4分; 4.少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减3分; 5.与学生少谈心一次减3分; 6.与任课教师交流少一次减3分; 7.少参加一次学生班集体活动减4分; 8.少召开一次教学情况座谈会减3分; 9.未认真填写或及时提交各类材料一次减2分; 10.未按要求完成临时工作任务减4分; 11.未经请假未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减5分。 学年末对各班主任考核分数进行计算,未达到80分者,考核为不合格。毕业班外出实习期间附件1-8不作要求。 (二)考核办法及程序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系党总支负责组织。每学年进行一次班主任工作考核,与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同步进行。采取个人总结与系部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1.每学期末查看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任各项工作记录(附件1-7),作为评分依据; 2.学年末班主任按工作职责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9),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记录材料。 3.由系党总支组织人员对班主任考核得分进行审核,报系党政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4.将考核结果通报到个人。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 1.考核得分为80分及以上的,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2.考核为优秀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考核得分为95分及以上; (2)所带班级有获得校级各类竞赛二等奖或前3名及以上的,或获得市级各类竞赛三等奖或前5名及以上,或有获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奖项的; (3)所带班级被评为励志班级,或红旗团支部,或有宿舍被评为“示范文明宿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 (1)班主作工作手册填写不认真,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不完整; (2)未能按时完成学院及系部交给的任务1次; (3)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岗位30天以上者; (4)学生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在学生中散布不良言论影响安定稳定工作的; (2)不接受任务,或未能按时完成学院及系部交给的任务2次及以上者。 5.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学年继续任班主任,但不发放班主任补贴。 6.考核优秀者,在系绩效考核二次分配方法中另定奖励措施。 7.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查课情况记录表》 2.《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深入宿舍情况记录表》 3.《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情况记录表》 4.《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召开学生干部会议情况记录表》 5.《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与学生谈心情况记录表》 6.《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交流情况记录表》 7.《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参加学生活动情况记录表》 8.《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召开教学情况座谈会记录表》 9.《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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