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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3-30   信息员:   浏览次数: 322


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国际教育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科学评估和持续监控教学质量运行状况,有效提高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工作水平及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督导在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中的作用,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试行)》(榕职院综〔201447号)文件精神,结合国际教育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督导组组成

教学督导组,在系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学院督导室指导。系领导按月轮班,每个月安排一名系领导负责对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导组成员实行轮换制。即督导组成员由各教研组推举一名教师,报系党政班子研究后,予以聘任,聘期为一年,期满再进行新的一轮选拔聘任,可以连聘连任。督导组设组长一名(人选为在各教研组推荐的一名督导教师之外),组长由督导组成员推荐,系部党政班子研究并聘任。另每学年聘请1-2名企业兼课人员作为系督导参与督导工作。

督导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可以提前提出辞职。若发现某些督导不称职,可以提请系党政班子免去其督导职务。

二、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教学常规工作检查

1.督导教师于开学二周内对本系教师的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案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师沟通,对不予改正的情况及时上报系部。

2.督导教师随堂听课过程中对教师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大纲的落实、课程进度的执行及教案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评,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期末对照系部监考工作安排,协助系部进行监考工作、考风、考纪、考试秩序、考场卫生等情况的督查。抽查系部试卷批改、成绩登录、成绩册提交的情况,以及对学生补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4.对日常教学秩序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督导组成员按照排班每周半天定期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安排上午或下午无教学任务的时间),另需不定期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每学期不少于4次。日常教学秩序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教师是否按时到教室上课,有无携带上课所需的教案等教学用具,有无迟到、早退等现象。

2)教室是否干净、整洁;学生有无迟到、早退、旷课,有无携带早餐、食品进入教室,有无穿拖鞋、背心等现象。

3)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教学突发事件,应及时反映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疏导、沟通和解释工作。

5.检查系部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的指导工作,并进行记录、评审。

(二)听课、评课工作

1.原则上督导组成员每人每两周至少听课1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每次听评课前需随机发放10张《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测评表(学生用)》(见附件1),课后及时收回,课后及时填写好《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教师听课评析表》(理论课类、实训课类、理实一体化类)(见附件2及《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教师听课评学表(见附件3。学生测评表(附件1)自己留存,定期进行汇总统计,上报院督导室及系教学秘书;教师听评课表((附件23)每个月月底前交系教学秘书,作为督导津贴发放依据。

2.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一次外聘教师座谈会,收集、整理教学督导信息,对收集来的有关教学信息进行整理,反馈给具体的教师,向教师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上报系领导。

(三)督导例会与督导月反馈

督导组于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三的中午100集中一次,交流上月督导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提高督导工作质量。在例会基础上,每月提交一份督导月反馈表(见附件4并在全系通报。对值得肯定和推广的,通报具体情况,并进行表扬;对存在的问题,情况严重的,通报到当事人,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督导组组长工作职责

1.督导组长主持并组织实施全系教学督导工作,直接向系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负责。

2.编排督导值班表(督导值班当日应无教学任务),每周一至周五安排1名督导对系教学常规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检查督导教师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至少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4.协助系组织评学、评教活动,负责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整理教学督导信息,每月负责组织拟定督导月反馈表,并在系教职工会议上反馈本月督导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做好每学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意见反馈工作。

5.适时开展听评课工作。

6.负责组织召开教学研讨会。

7.每学年对督导组成员进行考核,填写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结果报系领导。

三、督导工作材料

督导组成员开展督导工作时,需及时并规范填写学院督导室及本系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做好存档工作:

1.在听评课后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测评表(学生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教师听课评析表(理论课类、实训课类、理实一体化类)》、《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教师听课评学表》,附件123

2.每月提交一份督导月反馈表,附件4

3.开展日常督查、其他督查、座谈会等工作,填写《督导工作情况记录表》,附件5

4.学年末填写《督导工作任期考核表》,督导组长填写《督导组长任期考核表》附件6

5.开展各种督导活动签到表,附件7

6.教师教学情况反馈表,附件8

四、督导工作考核

(一)考核标准

督导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学年考核总分为100分,实行未完成各项工作减分制,具体如下:

1.未完成定期及不定期教学检查任务,每次减5分,并停发当月督导基础补贴;

2.每学期至少听课8次,少听一次课减3分;

3.未按要求填写各类检查记录减1分;

4.未按要求完成临时工作任务减4分;

5.未参加督导例会、完成督导月反馈表各减3分;

6.未召开学生座谈会、外聘老师座谈会各减3分。

学年末对各督导人员的考核分数进行计算,未达到80分者视为未完成督导工作任务,考核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下一学年继续任督导,但不发放督导补贴。

(二)考核办法

1.督导组成员开展各项工作时需做好签到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时,需到教学秘书处签到,以签到作为常规工作开展依据。

2.听课评析表每个月汇总后及时提交给教学秘书,其他相关督导记录材料每学期汇总一次交由教学秘书保管。

3.每学年末由教学秘书根据各项材料汇总情况统计督导组成员得分,交督导组组长审核后,填入个人《督导工作任期考核表》。

4.督导组成员每学年末填写《督导工作任期考核表》,由考核组长签署考核意见后报系党政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考核结果。督导组组长由系党政领导班子负责考核。

五、督导工作补贴

为了鼓励督导人员的工作,系部每月根据督导组成员工作开展情况给予相应补贴:

1.基础补贴:100/督导组成员,300/督导组组长,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2.听评课:按实际课时数计发课时费;

3.开展除教学常规检查之外的评估、座谈会等督导活动,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50/半天。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测评表(学生用)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教师听课评析表(理论课类、实训课类、理实一体化类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教师听课评学表

4.国际教育学院督导月反馈表

5.国际教育学院督导工作情况记录表

6.国际教育学院督导工作任期考核表

国际教育学院督导组长任期考核表

7.国际教育学院督导工作签到表

8.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教学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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