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修缮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一、 修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等级
1、按修缮工程量化评分标准、修缮等级分为四级:优质工程(90―100分)、良好工程(80―89分)、合格工程(70-79分)、不合格工程(69分以下)。
2、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该工程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3、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必须5天内立即整改。否则,该工程视为不合格。
4、除不可抗力或委托方原因外,工期超过5天以上,该工程视为不合格。
5、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院修缮工程任务的,视为一次不合格。并由项目管理负责人记录在档。
6、本量化评分,适用于单项造价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修缮工程。
二、奖惩条款
1、承包资格有效期内,该施工单位所承接的修缮工程,经质量考核(验收)小组考评有3次评为优质工程的,并且有效承包期限内经工程质量考核(验收)综合考评前2名施工单位,下一轮承包期可以优先委托。
2、承包期内,该施工单位所承接的工程有三次评为不合格工程(或视为不合格)的,立即解除委托。
3、被评为不合格(或视为不合格)修缮工程,学院按《修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可视情扣除工程款,直至拒付工程款。
三、质量考核管理
1、成立修缮工程质量考核(验收)管理小组,成员由学院纪委、总务处、部门代表、廉政监督员、工程经济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另行确定。
2、修缮工程立项、审批由需修缮部门上报,日常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3、若施工程量及预算金额出现增加的情况,须由质量考核(验收)小组成员及项目管理负责人现场签证,且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30%,并总金额不得超过了3万元。
4、若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工程质量等问题,项目管理负责人立即通知施工方停工,并上报工程质量考核(验收)管理小组,委托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并在修缮工程施工情况登记表上签注意见。
5、预算书审核时标明的隐蔽工程及需要签证的重要施工环节,施工单位应事先通知项目管理负责人召集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共同监督、签证。
6、工程验收时,须由三名以上工程质量考核(验收)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签注意见。
7、工程开始施工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修缮工程施工情况登记表。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应附此表。
8、工程施工情况登记表一式叁份,纪委、总务处、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修缮工程量化评分标准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及 分值 | 评分内容 | 扣分 | 备注 |
工程时效性(20分) | 踏看现场后3日内未提交预算书,扣5分。 | | |
不按规定编制预算书,视情节扣3-5分。 | | |
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未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天扣5分。 | | |
工程质量(40分) | 未按规范施工,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 | |
不按要求使用建筑材料,视情节每项扣5-10分。 | | |
尺寸、数量不符合要求,视情节每次扣10-20分。 | | |
要求管理人员监督的项目(隐蔽工程),未通知管理人员事先现场监督、签证,视情节每次扣10-20分。 | | |
文明施工(15分) | 施工过程存在安全隐患,每次扣15分。 | | |
非施工需要,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 | |
服务态度 | 使用部门反馈服务态度较差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 | |
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提出的整改方案,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 | |
收尾工作(10分) | 未清理工程垃圾、清扫卫生扣5分。 | | |
废料未按规定存放扣2分。 | | |
零星项目未完成,每项扣3分。 | | |
总得分 | | | |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修缮工程施工情况表
工程名称 | | 立项时间 | |
项目负责人 | | 预算金额 | |
动工时间 | 年 月 日 | 完工(验收)时间 | 年 月 日 |
工程项目 变动情况 | | 工期是否需延长 | |
预算金额是否增减 | |
施工过程是否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及隐患 | | 施工过程是否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 |
施工过程中需 工程管理人员 参加监督并签 证的项目 (隐蔽项目) | 项目名称 | 签证内容 | 管理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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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筑材料 名称及标号 | 材料名称与标号 | 签证内容 | 管理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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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过程 存在问题 | | 工程量化考核成绩 | 验收人员签名: | 质量考核(验收)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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