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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关于调整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17    浏览次数:431

 

后勤管理处关于调整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榕职院综﹝2016106号)已于2016113日印发。根据文件规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如下:

一、学院国有资产领导小组

组长:林承超

常务副组长:张兰英

副组长:刘松林、沈锦华、庄晓钟、欧阳少鸣

成员:由各系(院)、部、处室、中心、馆的党政负责人组成

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

主任:郭伟、王楣(负责电大与继续教育中心含社区大学国有资产)

副主任:黄云敦

成员:叶宁静、俞锦忠、李晓衔、杜丽金(负责电大与继续教育中心含社区大学国有资产)

三、学院国有资产监督成员

1.党风廉政与效能监督员

2.系党总支、机关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

四、国有资产鉴定小组

由学院各职能部门和相应专家、监督人员组成。专家库成员由学院内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行业专家组成。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原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自然解除。


                           后勤管理处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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