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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办学质量监测与评估系统 (一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1-15    浏览次数:67

 

项目编号:[350100]FJJF[XJ]2017014

作者: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1-12

受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FJJF[XJ]2017014、办学质量监测与评估系统 (一期)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350100]FJJF[XJ]2017014

2、项目名称:办学质量监测与评估系统 (一期)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行业应用软件

1

330000

  

330000

66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 22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 20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其他政策:(“无”)。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1-12 17:12 报名截止时间2018-01-18 17:3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1-19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
、询价时间及地点:2018-01-19 09:00,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开标室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联榕路8

联系人姓名:郑彩霞

联系电话:8376031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

项目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87582711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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