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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智能制造系统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3-07    浏览次数:122

 

结果公告

1、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系统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50100]ZDZB[GK]2018001

3、采购人名称: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福州市闽侯上街联榕路8

项目负责人:

郑彩霞

联系电话:

83760312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

评审部经办人:

陈丽芳

联系电话:

0591-87805820

5、招标公告日期:

2018-02-07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8-03-06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合同包1: 经审查,上海润品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发那科机电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判定上述两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深圳市罗博泰尔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上传的电子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未提交投标函,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判定该公司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合同包流标。 合同包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本合同包流标。

8、中标情况:

1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无。

2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2

无。

  

9、收费金额:0万元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到5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按中标金额的1.1%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在500万到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按中标金额的0.8%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在1000万到5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按中标金额的0.5%向中标人收取,实行差额累计法。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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