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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管理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入住学生公寓基本情况公示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05    浏览次数:1739

 

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公租房管理办法》(榕职院〔201759号),后勤处于20189月下旬发《关于教职工申请入住学生公寓的通知》,对20182019学年申请入住学生公寓的信息进行收集。截至2018930,有13名同志递交了入住申请,后勤处对申请者进行初审。2018108,学院房屋管理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对13名申请者进行复审,现将符合租住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院内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属部门

入住原因

是否符合入住条件(是/否,若是符合哪条)

入住楼号与宿舍号

1

陈风芸

宣传部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3#学生公寓107

2

易宗超

机电工程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1#学生公寓116

3

张征

保卫处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3#学生公寓107

4

刘晓盼

阿里大数据

在服单位因实践教学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三点和第八条租用流程 第一点。

2#学生公寓111

5

陈钟湘

商学院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2#学生公寓111

6

林江

财务处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1#学生公寓122

7

程小丹

党委工作部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3#学生公寓107

8

魏艳娥

智能与建筑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3#学生公寓110

9

肖拱焰

商学院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1#学生公寓122

10

罗欣欣

校友会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3#学生公寓110

11

彭晨

机电工程学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3#学生公寓110

12

黄聪

机器人学院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1#学生公寓116

13

徐彭娜

阿里大数据

因工作需要申请

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租房租用 第六条   租住对象 一、二点。

3#学生公寓107

(备注:周转型用房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押金、水电费、租金。)

公示时间:8天(201810151022日),凡对20182019学年入住学生公寓基本情况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房屋管理委员会反应,监督电话:05918376033805918376120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房屋管理委员会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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