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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学院召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关工作协调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8-16    浏览次数:482

    2013年6月7日下午,学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关工作协调会在学院综合楼515会议室召开。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沈锦华出席会议,会议由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庄晓钟主持。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榕财行〔2013〕59号)、《中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榕职院党〔2013〕6号)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暂行)》(榕职院综〔2013〕65号);介绍了学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关工作落实情况;通报了中纪委、市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及市纪委关于“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督查结果的通报。
    会上,纪委书记沈锦华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及学院出台的各项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深刻认清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意义;二要紧密结合部门及个人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查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尽快整改落实到位;三要把学习贯彻“八项规定”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常规性的任务,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平时工作中做起,以“实干兴邦”为鞭策,出色的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八项规定”真正做到贯彻落实;五要把开展落实“八项规定”专项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组织、审计、财务、党风廉政及党务公开监督员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的作用。对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处室、中心、馆、科、所负责人,各系(部)党政负责人,纪委委员,党风廉政及党务公开监督员参加了会议。
                                                                         (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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