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9日下午,院纪委对近期新提任的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这次廉政谈话是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纪委沈锦华书记从“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程序出发,通报了近年来高校招生、采购、基本建设等重点领域违纪案例,并对新提任领导干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二是要行于正道,坚守廉洁从政底线;三是要增强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四是要心存敬畏,做廉洁自律表率;五是要勤于学习,切实加强自身修养。沈书记还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好干部的5条标准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权”与“责”、“法”与“纪”、“公”与“私”、“廉”与“勤”的关系,争做组织满意、师生满意的好干部。
会上,5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并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组织和教职工的期望。
(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