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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通报3起惠民资金监管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者:黄梦云    发布时间:2018-05-16    浏览次数:63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惠民资金监管问题典型案例。

    1.南岭镇西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裕岳等4名村干部违规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问题。南岭镇西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裕岳、马斜村村委会主任陈宝平、马斜村党支部委员魏礼顺、上岭村村委会主任卢贤态等4名干部在2009至2017年期间,违规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77万元。在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宣传推广过程中,此四人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到镇纪委交代问题。陈裕岳、陈宝平、魏礼顺、卢贤态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退还违规所得。

    2.东瀚镇东瀚村违规挪用生态林补偿金问题。2008年至2016年,东瀚镇东瀚村本应发放给村民生态林补偿金共计79.95万元,实际发放生态林补偿金35.64万元,其余44.31万元被挪作该村清洁家园卫生费使用。东瀚村党支部书记林同喜、村委会主任林同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海口镇梧屿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俞建育指使他人套取种粮补贴款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时任梧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俞建育指使村报账员俞乐(非纪检监察对象)共计套取种粮补贴款1.2万元,其中2917元用于购买村两委日常用品,剩余9083元由俞乐帐外保管。此外,俞建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俞建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俞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工作要求,加强对农村基层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苗头,保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加强纪律约束和震慑,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福清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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