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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13浏览次数:562

福州职业技术学教 务 处
榕职院教务〔2013〕49号
 
关于进一步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系:
期末考试是考查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所学课程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本学期期末考试于7月2日至5日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制止考试作弊现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考试管理,预防考生作弊
  各系应以对学生、对教师、对学校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把反对、遏止学生考试作弊,作为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形成良好学风校风,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扩大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氛围
  各系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制止考试作弊的宣传,积极弘扬正气,在全系形成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管理
教务处将认真执行有关考试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期末考试巡视,对于不负责任,监而不严、视而不见、乱而不管等监考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各系需向学生强调以下考试纪律
(一)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严禁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没有携带考试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学生参加考试,不准携带教材、笔记、参考书、等相关文字材料或其它物品进入考场(指定可携带的资料除外);对已带入考场文字材料或物品,应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学生进入考场后,所带的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在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准擅自离开考场,不准旁窥、交头接耳,不准抄袭或传递答案,不准与他人传换试卷,不准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
五、需向监考教师强调以下监考职责
(一)监考人员受学校委派,是实施考试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又是考试真实有效的见证人。监考人员须佩戴监考标识,应有高度的责任心,要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业务流程。
(二)监考人员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场是否符合考试要求。在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应及时组织学生按指定的位置就座,检查学生的考试证件,并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
(三)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必须宣讲考场纪律;要求学生将已带入考场教材、笔记、参考书、复习资料、内容摘录、作业本等文字材料或其它物品放到指定地方;要求学生清除抽屉里的书籍和纸张。
(四)考试过程中,严禁监考人员闲谈和阅读书报;严禁随意离开考场;严禁监考时吸烟;手机必须关闭,严禁接打手机;严禁收发手机信息。
(五)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认真清点试卷,并按要求装订。考场监考人员填写《考试情况记录表》,详细记录考场发生的情况并签名,将《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违规记录表》和试卷及答卷及时交到系主考室。
六、考试情况信息发布
教务处及时汇总和反馈、通报考场巡视情况。
 
特此通知。
 
 
                              2013年6月28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3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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