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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20    浏览次数:164

  继续教育中心是在学院领导下负责继续教育(含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和就业培训等)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院按需办学、服务地方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确立继续教育发展目标。

  、制定并实施继续教育年度发展计划。管理与指导校直属班和区、县教学班的工作。

  三、加强与行业、企业、社区、社会团体及其它高校的联系,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联合办学。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有选择地引进境外优秀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国际合作办学,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

  五、大力宣传就业准入制度。认真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满足学院学生和社会人员的“多证”的需求。

 六、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程。

  七、负责指导社区学院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活动,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八、做好本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课题、项目的调研与实施。

  九、搞好招生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形式和方法,确保生源充足。

  十、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在教学、教务、考核、证书等方面

采取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以可靠的办班质量去拓展生存和发晨的空间。

  十一、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与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保证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

  十二、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料、研究成果、办学经验工作汇报的编辑、推广、交流、总结及其它文字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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