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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教育

关于办理2015年春季开放教育学籍异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14    浏览次数:458

各电大分校、学院、工作站:
  2015年春季开放教育学籍异动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业务范围
  转学、转专业、自愿退学
二、办理对象
  开放教育本、专科学生
三、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在开学后3周内向学籍所在的教学点提出申请。
  2、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填写“各类学籍异动申请表”,并上报分校。
注:开放教育学籍异动申请表分为三类,分别是《省内转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跨省转学申请表》(附件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自愿退学申请表》(附件3)。
  3、分校负责汇总、审批所辖教学点上报的各类学籍异动申请表,并填写《开放教育学籍异动汇总表》(附件4),统一上报省电大学籍科。转入的学生由接收分校负责报送材料及汇总表。
  4、省电大学籍科负责审批全省的学籍异动申请,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处理,并上报中央电大终审。
  5、中央电大下发学籍异动终审结果,省电大通过新旧教务系统发布学籍异动终审结果。各分校应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省电大学籍科。
四、重要说明
  1、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各教学点只要同年级、同学期有相同的专业,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的转入、转出,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2、同一年度季节,同一教学点,不得做同专业转学处理(如,A教学点a教学班的13春法学专科不得转入A教学点b教学班的13春法学专科,转专业可以)。希望各分校在做学籍异动时,同一学生不要在同一学期内进行二次学籍异动,以免学生毕业审核时出现问题。
  3、学生不能从低年级转入高年级(如08秋的学生不能转入08春或07级以前)。
  4、学生转入的教学点必须有开设转出教学点相同的专业。
  5、旧教务系统的学生不能转入新教务系统。
  6、新教务系统学生可以转入旧教务系统;新教务系统内可互转。
  7、新系统内转学转专业必须满足的条件:相同入学年级、相同入学学期、相同学生类型、转入教学点有开设的专业(注:学生类型包括开放本科、开放专科、课程开放、一村一)。
  8、学生不能从低学历转入高学历。
  9、开放教育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不能转学、转专业。
  10、转学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11、学生转学、转专业前所获得的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
  12、申请转学的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
五、开放教育学籍异动上报截止日期:2015年3月27日
 
福建电大教务处学籍科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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