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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栏

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2018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13    浏览次数:363

 

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

2018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学习中心):

为做好国家开放大学2018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开设专业

(一)本科(专科起点)专业

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 (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含人事系统方向)、学前教育(学前教师教育方向、幼儿园管理方向)、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流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市场营销

(二)专科专业

法律事务、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投资与理财、保险、金融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行业营销方向、营销与策划方向、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行政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方向)、茶艺与茶叶营销(茶文化方向、茶叶评审与营销方向)、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三)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专科专业

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农业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林业技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园艺技术、畜牧兽医、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

(四)“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科专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采矿工程、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产品工艺与维护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

二、申报要求

各教学点应在充分论证和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新增教学点(学习中心)、新增专业及招生计划的申报。填报网址:http://zhaosheng.ouchn.cn/Admin/index.aspx

(一)新增教学点(学习中心)

教学点(学习中心)申报实行单独申报,单独审批。

拟申请成立教学点(学习中心)的,需提交拟申报教学点(学习中心)申请报告,含《国家开放大学教学点(学习中心)申报表》(一式三份)、拟申报教学点(学习中心)单位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各类教学设施实物相片及校园环境相片等资料。

(二)新增专业

1.开放教育学院、地市级分校教学点申请新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县级电大教学点申请新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

2.专科教学点申请新增本科专业,原则上须开办相关专科专业两年以上,专业办学条件、师资条件良好,各项教学评估合格,且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招生计划

各教学点要做好充分的生源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往季招生计划使用率及招生人数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招生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1113,各教学点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系统填报及书面申报材料上报工作。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办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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