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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

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次数:2681

 各分部、学院:

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予对象

将于2019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符合条件的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的本科(专科起点)毕业生也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非英语类专业毕业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时须通过以下任意一种学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二)维汉双语类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时,须通过以下考试之一: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

2.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达到三级乙等(含)以上(成绩有效期三年)(仅适用于法学(维汉双语)、小学教育(维汉双语)和行政管理(维汉双语)专业);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达到三级甲等(含)以上(成绩有效期三年)(仅适用于汉语言(维汉双语)专业)。

(三)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时须通过以下学位英语考试之一:

1.国家开放大学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和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等级考试;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或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三、提交材料

各分部须向总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

2.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

3.申请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3);

4.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4)。

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分部须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及查重报告。

四、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学习中心组织学生申请学位,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并通过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http://jw.ouchn.cn)的学位论文管理模块,将拟申请学位学生的论文提交至分部。其间,学习中心组织学位申请材料初审,将初审通过的名单经国开教务管理系统(CPS1.0)提交至分部,并向分部报送学士学位申请表、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评审表等纸质材料。

2.12月7日前,各分部复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和论文,使用国家开放大学图书馆提供的账号对全部论文进行查重初检,通过国开教务管理系统(CPS1.0)提交复审通过的名单,通过新版考试论坛上报学位论文成绩,通过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的学位论文管理模块提交学位论文和查重初检报告电子版至总部,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按专业分类后报送至总部学位办公室。

3.12月30日前,学位办公室整理各分部、学院提交的纸质材料并组织开展论文查重复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学位论文终审,并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建议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

4.2019年1月初,总部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

5.2019年1月上旬,学位办公室向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备案学士学位授予信息,并将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邮寄至各分部,由分部发放至学生。

6.2019年3月1日前,分部以校发文形式向总部报送2018年秋季学位授予工作总结纸质版。

五、工作要求

1.总部学位办公室在学位论文查重复检后,将论文查重复检不合格的学生申请材料退回至分部。申请材料被退回的学生可于下次学位授予工作时再次提交学位申请材料,但必须符合毕业后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要求,同时需要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2.各分部须成立学位审核委员会,统筹相关教学和管理部门开展学位审核工作,同时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学位工作,认真审核学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表格信息须真实准确,相应位置填写审核意见完整,签署负责人姓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齐备,保证申请材料规范有序。总部学位办公室将加强对学位申请材料的复核,对表格关键信息不全、不规范、无盖章或无签字等申请材料将退回分部,并通报批评。

3.各分部和学习中心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认真组织论文答辩,保证学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和质量,分部在上报学位论文前需对学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和内容质量进行审核。分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论文查重初检,以免查重检测时间过早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如因分部或学习中心进行论文查重检测时间与此次申请学位时间间隔较长,导致查重检测结果与总部检测结果不一致,将以总部的查重复检结果为准。

4.为保证学位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分部须按照总部考试中心要求按时报送课程成绩和学位论文成绩,并可在12月5日至7日之间通过新版考试论坛报送学位论文成绩。

5.各分部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的学位论文管理模块认真核对学位相关信息,确认姓名、学号和电子照片等信息无误,以方便学位证书打印。

6.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小组成员人数调整为“3至5人”。

7.护理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学位论文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

8.护理学和园艺专业,符合学术文体规范(参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国开教〔2016〕11号)的调查报告可视为对应专业的学位论文。

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和土木工程专业,设计类论文选题以设计成果(说明书、图纸、程序流程图、代码等)的审查为主,论文查重率作为审核参考,不作为硬性条件。

六、合作高校学位授予

1.部分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申请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合作高校规定执行。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的学生请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5),并签字确认。

2.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和合作高校的学位,只能选择其一,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

3.目前国家开放大学与部分合作高校的学位授予协议已经到期,不再继续合作的相关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⑴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上海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对象为2015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并且于2019年7月前毕业的学生。2015年秋季及以后注册入学或者2019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不能申请上海师范大学学位。

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和物流管理专业: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对象为2016年秋季及以前注册入学并且于2019年7月前毕业的学生,2019年7月及以后毕业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⑶数学与应用数学和教育管理专业: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对象为2017年秋季及以前注册入学并且于2020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2020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⑷护理学专业:首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对象为2020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2020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4.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水利水电、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总部已与原合作高校续签了协议,继续合作开展学位授予工作。上述专业合作高校学位授予事宜按照原规定执行。

5.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和园艺专业:2013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是学校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自2016年3月开始,在总部和各分部的共同努力下,共计4368名学生获得了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总部下一步将加强对分部和相关学习中心的指导,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开展学位审核,并妥善处理合作高校学位授予的相关事宜。各分部要充分认识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组织各环节工作,尤其是做好论文的指导和审核。同时,各分部应将各专业合作高校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及时告知学生,确保有意愿的学生及时提交申请。学位授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总部联系。

七、联系方式

1.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陈思铭、孙励

电话:010-57519564、57519543

传真:010-57519543

电子邮箱:crtvuedu_xuewei@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A910室

2.技术支持

联系人:郭林宽、高阳

电话:010-57519328

3.总部各本科专业负责人

(1)金融学(含蒙汉双语):刘志芳

联系电话:010-57519180

电子邮箱:liuzhf@crtvu.edu.cn

(2)社会工作:黄俏

联系电话:010-57519134

电子邮箱:huangqiao80@163.com

(3)小学教育(含维汉双语):贾玉超

联系电话:010-57519160

电子邮箱:jiaych@crtvu.edu.cn

(4)学前教育:张凤

联系电话:010-57519160

电子邮箱:zhangf@crtvu.edu.cn

(5)教育技术学:林秀钦

联系电话:010-57519160

电子邮箱:zhangf@crtvu.edu.cn

(6)广告学(含艺术设计方向): 张玲

联系电话:010-57519135/9519

电子邮箱:zhangling@crtvu.edu.cn

(7)英语(教育方向):常凤艳

联系电话:010-57519232

电子邮箱:1051590177@qq.com

(8)商务英语(国际商务方向):张宇光

联系电话:010-57519227

电子邮箱:zhangyg@crtvu.edu.cn

(9)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赵佳

联系电话:010-57519150

电子邮箱:zhaojia@crtvu.edu.cn

(1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孙志娟

联系电话:010-57519193

电子邮箱:sunzj@crtvu.edu.cn

(11)土木工程:王卓

联系电话:010-57519613

电子邮箱:wangzhuo@crtvu.edu.cn

(12)水利水电工程:陈丽

联系电话:010-57519189

电子邮箱:chenl@crtvu.edu.cn

(13)物流管理:朱煜

联系电话:010-57519177

电子邮箱:zhuyu@crtvu.edu.cn

(14)市场营销:刘爱君

联系电话:57519177

电子邮箱:liuaij@crtvu.edu.cn

(15)财务管理  :丁唯佳

联系电话:010-57519179

电子邮箱:dingwj@crtvu.edu.cn

(16)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赵新胜

联系电话:010-57519224

电子邮箱:zhaoxsh@crtvu.edu.cn

(17)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林秀钦

联系电话:010-57519151

电子邮箱:linxiuqin@crtvu.edu.cn

(18)行政管理:陈鲲

联系电话:010-57519522

电子邮箱:chenk@crtvu.edu.cn

(19)园艺:付晋峰

联系电话:010-57519218

电子邮箱:fujf@crtvu.edu.cn

(20)护理学:唐已婷

联系电话:010-57519217

电子邮箱:tangyt2005@126.com

(21)工商管理:杨军毅

联系电话:010-57519562

电子邮箱:yangjy@crtvu.edu.cn

(22 )法学:薛衫、姚来燕

联系电话:010-57519137

电子邮箱:yaolaiyan@sina.com

(23)汉语言文学:胡正伟

联系电话:010-57519521

电子邮箱:229570275@qq.com

(2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袁薇

联系电话:010-57519186

电子邮箱:ywei@crtvu.edu.cn

(25)会计学:王秀萍

联系电话:010-57519178

电子邮箱:ddwangxp@163.com

(26)汉语言(维汉双语):木尼热

联系电话:0991-8528230

电子邮箱:3021192618@qq.com

 

附件: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附件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docx

附件4: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docx

附件5:合作高校学位申请注意事项.docx

 

 

 

                                   国家开放大学

2018929

 

 

 

 

 

国家开放大学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9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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