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林雯静 发布时间:2018-09-14 浏览次数:79
学生工作处
榕职院学〔2018〕30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 号),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相关精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请各二级学院在2018年9月14日12:00前,将此次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张忠君老师处。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