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返校复学及疫情防控“两案九制”的通知
机器人学院 2020-05-20
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校返校复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两案九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工作方案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疫情报告制度
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健康管理制度
5.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健康教育制度
6.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师生晨午检制度
7.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制度
8.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9.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通风消毒制度
10.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1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试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复学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
返校复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20年春季学期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复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等文件要求,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学生有序返校复学,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复学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传达部署上级疫情防控和返校复学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子波、李秋斌
副组长:沈锦华、刘松林、张兰英、刘春兰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院系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监督检查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教学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防护组、安全防范组等九个专项工作组。
(二)工作要求
坚持把师生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更严更细更实的措施,全面做好返校复学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有序、平稳、高效,做到疫情防控不留死角、不漏一人,顺利完成学期工作任务。
各工作小组组长要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做好细化工作,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分工,结合国务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2020年春季学期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复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落实防控措施。
二、开学时间及返校方式
(一)开学时间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学返校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毕业年级学生 5月6日起返校做准备,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同步按 5 月6日起安排;根据毕业年级返校和疫情防控情况,其他年级学生按 5月20日起分批错峰返校做准备。学校行政人员自5月6日起返校上班,学生返校时间待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省教育厅批复后,提前一周发布通知。
未经批准,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或同意学生提前返校。各二级院系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及时通知到每名学生,并要求不得提前返校。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各二级院系)
(二)师生返校方式
1.根据学校实际,计划以分类分批次错峰方式,安排学生分三批返校。此外另行制定境外师生返校专门方案。
2.有以下情形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
(1)目前尚在国(境)外的。
(2)2020年4月1日之后,来自重点防控地区或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接触史、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症状但未做核酸检测或核酸检测呈阳性。
(3)返校前14天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
(4)返校前14天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经历,或密切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
(5)返校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6)根据属地管理要求需要居家医学观察或医学隔离且未满14天的人员。
(7)身体不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8)“八闽健康码”为橙色。
3.学生返校条件按学生工作组细案执行。
对来自重点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亲戚接触史、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或者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要建立动态跟踪表册,落实医学观察措施,进行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学工处、人事处、后勤处、保卫处、国际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三、返校前工作
(一)强化联防联控
进一步强化与市教育局、闽侯县教育局、大学城管委会、上街镇、卫生健康、公安、交通等属地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调度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学校与医院和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后勤处、保卫处)
(二)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动态
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全体师生(含非编人员、食堂、安保、物业、校内工程等后勤聘用人员)所在地、健康状况等情况,建立健康台账,做好“一日一报”相关工作,并就相关情况做好研判;各相关处室、二级院系负责人要落实责任,全面掌握全体师生员工动态,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师生员工的基本信息,以及返校前14天的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学工处、后勤处、保卫处、各处室、各二级院系)
(三)做好师生健康筛查
各单位要准确掌握本单位人员(含非编人员)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以及与境外人员接触情况,将可返校上班及因故不能返校上班的人员名单报人事处,人事处负责汇总核查后报校长办公室。不能按时返校的教师和行政人员要说明原因,并按规定做好请假手续。各二级院系要在“一日一报”基础上,做好返校学生的健康筛查,列出可返校复学和不能按期返校复学的学生名单,学工处负责核查后报校长办公室。(责任单位:人事处、学工处、校长办公室、各处室、各二级院系)
(四)加强后勤聘用人员管理
对学校食堂、安保、物业、校内工程等后勤聘用人员逐一开展全面健康状况精准筛查,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在上岗前开展全面核酸检测,将可以上岗及因故不能上岗的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室。加强后勤保障人员校外活动监管,督促他们不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责任单位:后勤处、保卫处、校长办公室)
(五)做好疫情防控能力培训和返校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能力培训,帮助全体师生员工掌握必要的防控和消毒知识。相关部门、二级院系要通过学校官网、学校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和短信通知等方式,要求全体师生员工下载“闽政通”APP,生成八闽健康码。发送安全返程须知,加强师生员工返程安全提醒,确保师生员工掌握旅途防护措施,同时通知师生员工做好返校后个人防疫物资(一次性医用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准备。(责任单位:后勤处、学工处、人事处、宣传部、各二级院系)
(六)充足储备防疫物资
合理测算学校防疫物资需求,严格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测温枪、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储备。(责任单位:后勤处)
(七)提前准备隔离观察场所
提前准备好位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场所,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做好相关人员培训。一旦出现人员发热等异常症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并按处置流程及时送至定点医院上街中心卫生院诊治。(责任单位:后勤处)
(八)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和通风消毒力度
师生返校前进行全校性专业消杀,指导物业公司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宿舍、教室、礼堂、学术报告厅、健身馆、食堂、超市、会议室、图书馆、实验实训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开窗通风和定时全面消毒,并进行检查。提前做好学生公寓的清洁、通风、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后勤处)
(九)认真做好开学前工作检查
制订开学前工作检查方案,对关系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重点对重点人群管理、重点场所管理、物体表面清洁消毒、防疫物资储备、集中隔离空间设置、餐饮管理、住宿管理、教学管理、宣传教育等进行检查。同时开展安全大排查,建立校园疫情防控安全责任制,对食堂、超市、宿舍、教室、办公室、实训室等区域以及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垃圾处理等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及时解决。加强消防、公务用车、实验室安全控制点和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校长办公室、后勤处、保卫处、各处室、各二级院系)
(十)开展应急演练
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应急处置流程图,并通知到每位师生。组织教职员工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练,各环节负责人明确责任,熟悉处置流程。(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后勤处、保卫处、学工处、人事处、各二级院系、各处室)
四、返校当天工作安排
(一)做好接站安排
对集中返校的学生,学校统一在动车南、北两处车站安排车辆接站。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好车辆租赁安排,同时要求车辆租赁公司做好驾驶员健康检查和车辆消毒。各二级院系要提前掌握本单位学生返校具体情况,细化接站方案,安排专人做好接站工作。学生登车前须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如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学工处、校长办公室、后勤处、各二级院系)
(二)严格管控校门
全体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检查“八闽健康码”和检测体温,进行物品消毒。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发现有人员发热或其他疑似症状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按既定流程处置。排队检测体温时要科学安排,带队教师及各二级院系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配合保卫处维持好队伍秩序,保持人员间隔距离,避免聚集。送学生返校的私家车不得进入学校,保卫处要安排人员做好引导,做到即停即走,防止发生拥堵。(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各二级院系)
五、返校后工作安排
(一)加强安全防护
1.严格校园管控
落实教育部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要求,做好“一严”“二清”“三防”“四控”。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检查“八闽健康码”、检测体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谢绝入校。制定校园营业场所管控方案。(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处)
2.做好省外返榕师生员工隔离观察
对疫情重点地区返榕教职工,一律集中隔离14天。对从省外非重点疫区返榕的教职员工,严格落实14天自行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并将返榕行程、观察起止时间等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单位登记造册,14天后无不适症状的方可入校。从省外非重点疫区返榕居住在校内学生公寓的辅导员,实行单人单间隔离观察,14天后无不适症状的方可返岗。隔离观察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有关管理工作。学生隔离要求按学生工作组工作细案执行。(责任单位:人事处、学工处、后勤处、保卫处、各处室、各二级院系)
3.加强教职员工疫情管控期间日常管理
教师在非上课期间尽量不入校;所有教职工离开福州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疫情未解除前,原则上不安排教职工出差或对外交流。因特殊原因需外出的,省外回榕后必须自费进行核酸检测。(责任单位:人事处、各二级院系)
4.组织全体师生员工签署个人承诺书
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填写《师生员工返校健康申报表》,签署《师生员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及时如实上报健康状况信息(包括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及临时居住外来人员的健康情况),明确瞒报、谎报等行为责任追究。(责任单位:人事处、学工处、后勤处、保卫处、各处室、各二级院系)
5.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
严格按照晨午检制度做好返校师生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对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要及时追访上报,对返校后出现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学生严格进行应急处置,并追踪学生活动轨迹,做好场所消毒。处置过程要加强师生心理疏导和舆情监测,不引起过度恐慌。对住宿生增加一次晚检。(责任部门:后勤处、学工处、人事处、保卫处、各二级院系、各处室)
6.严控校内聚集性活动
精简学校会议次数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加强学生校内活动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审核各类涉及学生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除正常的课堂教学等工作外,全体师生员工不得参加校内外各种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学生返校后不召开聚集性会议,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鼓励开展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图书馆、各二级院系)
7.落实重点场所管理
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宿舍区、食堂、超市、餐厅、图书馆、体育场馆、礼堂、学术报告厅等重点场所进行疫情防控专门管理,实行人员限流,分别制定管理办法,落实责任人。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所有场所中央空调不得开启。课间尽量开窗通风,并保持必要的座位间距。校园按照“网格化”要求,实行划区划片管理,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责任单位:后勤处、图书馆、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公共教育部、各二级院系)
8.做好重要场所清洁消毒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保持教室、宿舍、食堂、超市、体育馆、实训室、会议室、礼堂、学术报告厅、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强化物体表面清洁消毒(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扶梯、电梯间等高频接触表面),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坚持每天进行校园消杀保洁,重要场所每天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责任单位:后勤处)
(二)加强餐饮管理
1.抓好食堂常规管理
确保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严禁超范围经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食品留样,规范落实餐(饮)具清洁消毒流程。(责任部门:后勤处)
2.合理安排错峰用餐
原则上师生中午不得出校门就餐。食堂根据错峰供餐、分批就餐、快速就餐原则,合理规划用餐区域,安排错时错峰用餐。进入食堂前做好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避免入内用餐。通过线上订餐等方式缓解集中选餐人流压力,鼓励食堂增加套餐盒饭供应,即取即走,减少等餐排队时间和现场就餐人员密度。提倡自带餐具,同向单人单座,用餐期间避免交谈,并保持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后勤处、学工处、人事处、各二级院系、各处室)
(三)加强住宿和出行管理
1.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
每栋宿舍楼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突发情况快速反应机制。学生进出必须实名验证,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宿舍间不得串门。督促教导学生日常整理好宿舍内务,戴口罩、勤开窗、勤洗手、讲卫生、多消毒,提倡单人活动,不群聚群动;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后勤处、学工处、各二级院系)
2.师生出行管理
疫情未解除前学生如无特殊原因(含周末、节假日)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经辅导员同意报各院系总支书记审批后进出,在校外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寄宿学生每天出门前应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身体状况良好,并报备至学校,方可到校。严明纪律要求,杜绝师生员工带病到校,将防控隐患排除在校门之外。落实家校“点对点”出行,尽量采取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方式往返。(责任单位:学工处、人事处、保卫处、各处室、各二级院系)
(四)加强教学管理
1.做好开学动员部署
充分利用疫情防控形成的宝贵教育资源,上好“复学第一课”,宣传校园防疫知识,开展疫情防控教育,推动做好复学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抗疫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教育引导学生厚植家国情怀、增进爱国情感。(责任单位: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处、宣传部、各二级院系)
2.科学组织教学活动
合理安排教学场所和上课时间,科学分班分组,保证学生单人单桌,保持适当间距,避免同一区域同一时段课程安排过于集中、学生过于集聚。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师生员工应佩戴口罩。(责任单位:教务处、后勤处、公共教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院系)
3.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有针对性调整教学计划,完善细化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保证教学秩序的平稳过渡和有序恢复。开展网上学习情况摸底和诊断评估,精准分析学情,统筹调整课程教学安排,确保教学进度和学习效果。(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院系、公共教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4.优先做好毕业生相关工作
在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学保障中优先考虑毕业年级,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年级学生的学业指导和毕业审核工作,为毕业班学生恢复学习、顺利毕业创造条件。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二级院系要积极联系用人单位,通过校园网、微信平台、QQ群等发布各类招聘信息,保障就业信息发布和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作不中断,努力做好毕业生网上就业指导服务。(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处、各二级院系)
5.加强实习实训管理
鼓励毕业年级学生在居住地企业就地实习。合理确定实习时间、形式、地点和考核办法,结合实习岗位性质和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防护的条件下,科学组织学生实习实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将实习学生纳入师生疫情防控范围,安排专人跟踪监督所有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生防疫工作,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防疫教育、日常管理和生活保障。(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院系)
6.关爱特殊群体学生
对暂缓返校的学生,加强与学生本人及家庭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和学习帮扶计划。为特殊困难的学生(含留学生)提供个性化助学服务。学生返校后要通过专门的个别学习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院系)
(五)加强宣传教育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供疫情防控信息咨询与支持服务。开展健康知识宣讲,制定师生健康防疫手册,帮助师生员工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各项制度和个人防护知识技能,做好个人科学防护。(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处、后勤处、各二级院系、各处室)
2.开展心理咨询、困难帮扶和思想教育
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通过心理咨询热线等途径,对疫情期间出现心理应激反应过度的师生加强心理疏导,帮助消除紧张焦虑情绪。对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给予更多帮扶。注重正确思想引领,搭建学生班级、党团支部、学生组织等在线交流沟通平台,发动学生党员、干部开展网上主题班会、在线主题党日等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学工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宣传部、党工部、各二级院系)
3.积极做好舆情应对
制订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期间网络舆情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及时掌握网上苗头性、倾向性信息,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注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安全管理,完善数据管理系统,保障个人信息和系统安全。(责任单位: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处室、各二级院系)
六、有关应急处置
(一)做好应急处置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落实相应的防控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校长办公室、后勤处、学工处、人事处、保卫处、各相关处室、各二级院系)
(二)加强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校领导24小时带班和中层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学校值班驾驶员做好日常车辆维护。医务室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紧急情况。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根据应急预案设定的流程进行处置。(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后勤处)
(三)保持值班电话通畅
校总值班室电话:83760360
校医务室电话:83760359
校医务室联系人及电话:姚芳13950251827郑素琴13805070528
保卫处校门岗电话:83760302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后勤处、保卫处)
本工作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要求,及时作必要调整。
附件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我校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知识和技能。
2.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确保新冠肺炎疫情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发热师生健康管理的通知》、福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返校)预案》等文件精神。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返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和应对出现疫情后的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3.分级负责,落实到位。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应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和院系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处置主体责任,各部门、院系(部)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控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落实责任落实工作。
4.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及时掌握情况,密切配合,迅速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各院系(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疫情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四)适用范围
1.学校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延期开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
2.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中开展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分工
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复学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林子波、李秋斌
副组长:沈锦华、刘松林、张兰英、刘春兰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院系(部)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学校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传达部署上级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各项工作措施。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监督检查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教学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防护组、安全防范组等九个专项工作组,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清晰、职责分明,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预警预防
(一)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关注上级疫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
(二)落实值班、及时报告。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带班,领导小组成员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提前预防。
(三)安全自查、规范管理。对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四)常抓不懈、养好习惯。一是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二是少去或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活动。三是勤洗手,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处置
1.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处置措施:
(1)各处室、院系和个人一旦发现以上症状,所在单位派专人陪同,及时前往学校医务室发热导诊室就医,前往医务室路上应全程佩戴口罩,路上避免与其他师生接触。
(2)医务室对有症状的师生员工进行观察、询问,若出现发热症状(体温大于或等于37.3℃),安排发热病人至临时隔离区,临时隔离室设在3号公寓楼一楼医务室旁,并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以及可能造成病情传播的一切活动。
(3)按照《上街大学城各高校发热人员就诊转运收治流程图》处置,医务室第一时间向学校复学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报告,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第一时间联系闽侯县、上街镇应急指挥部。
(4)待上街指挥部安排的120救护车到校后转送师生至上街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发热病人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全程陪同,陪同人员要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5)各处室、各院系(部)要指定专人第一时间与被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6)经检查排除疑似病例者,回校后进入医务室“健康管理区”观察。
(7)经检查认定“确诊或疑似”者,由上街中心卫生院直接转诊闽侯县定点医院。
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
处置措施:
(1)成立由校长、分管领导、各专项工作组常务副组长、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综合协调组同时向市教育局和闽侯县疾控中心报告情况。
(2)保卫处协助后勤管理处迅速封锁事发现场,保卫处在疫情疑似情况发生的同时立即对校园实施全封闭式管理,要求全校师生不得离开学校,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各部门、院系负责人迅速组织排查密切接触者,并报医疗防护组采取隔离措施;密切接触者应在医护人员统一组织下前往隔离地,前往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师生接触。
(4)基本确认为新冠肺炎病例后,学校要配合市教育局和属地卫健部门进行疫情调查、人员救治、现场封闭隔离消毒、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要求采取的各项防控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处置过程中责任分工
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1.校长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处置协调工作;协助学校复学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全校各项应急工作;负责应急保障车辆的调配工作。
2.宣传部:主动做好相关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工作,适当范围通报已采取的措施;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有关信息。
3.后勤管理处:负责按要求对校园进行全面清扫消毒,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实训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公寓、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做好通风换气工作;对食堂餐(饮)具进行一遍彻底清洁消毒,并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消毒后及时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保卫处:负责加强学校大门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证件查验、体温测量等工作。
5.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各教学系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稳定学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监督学生公寓卫生状况。
6.人事处:协调各处室、二级院系做好教职工的健康管理。
7.教务处: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负责调整教学计划,维护教学秩序。
8.财务处: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应对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的追加、使用等工作。
9.招投标与采购中心:负责防疫物资采购工作。
10.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助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1.团委:依靠各团总支协助学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宣传引导工作。
12.党委工作部: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加强救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相互推诿现象进行严肃处理。
13.纪检监察审计处:对工作失职渎职者追责问责;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大传播事件的其他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疫情处置后续工作
疫情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对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
2.如实提供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备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方能复课。
3.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对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并经卫健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复工。
五、落实防范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领导小组医疗防护组要加强与市卫生防疫机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后勤保障组在开学前科学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尤其在师生返校前,务必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办公室、教室、学生公寓、食堂、会议室、运动场地、图书馆、洗手间等重点区城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二)不举办聚集活动。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人员聚集增大传染风险,在学校疫情发生期间不举办和承接大型聚集活动、社会培训或考试,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培训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校外志愿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三)加强重点人群的有效监控。各部门、各院系(部)要加强疫情监测,对在校师生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醒师生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各院系(部)特别是对在校外进行实习、专升本学生要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加强健康和防疫宣传教育。
(四)落实疫情报告和健康管理制度。各部门要持续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师生员工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制度。发现疫情疑似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上报,务必保证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五)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部门、各院系(部)要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的流行趋势,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电子大屏、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地进行预防专题宣传和防治动态的相关报道,普及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卫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六)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各部门、各院系(部)在落实晨午晚检工作的同时,要做到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图书馆等办公、学习场所每天的通风与换气,做好常规消毒工作。对有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教室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七)落实资金保障制度。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种防控措施的落实,提前准备医用防护服装、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手套、红外体温测量仪、必要的抗病毒药物等防控物资。
六、责任追究
(一)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纪、政纪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隐瞒、迟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开展的师生员工,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应急情况联系方式
有关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疫情,按程序规定第一时间紧急上报。
院长办公室电话:0591-83760300
校总值班室电话:0591-83760360
校医务室电话:0591-83760359
校医务室联系人及电话:姚 芳 13950251827
郑素琴 13805070528
保卫处校门岗电话:83760302
根据疫情变化、评估结果和防控工作需要,以及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本预案。
附件3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疫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控制,保障全校师生健康,根据国家、省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部署和福建省、福州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组织机构
疫情上报相关工作由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复学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学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院系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院系是疫情报告的责任单位,切实做好本单位疫情报告工作的协调部署、督办落实。各部门、院系要指定专人,在部门、院系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院系的疫情报告工作。
二、疫情上报的情形
(一)日常“零报告”“一日一报”
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疫情“零报告”“一日一报”制度,对每一位教职员工、学生、服务人员和保安人员做到全方位过细筛查,确保全覆盖,不瞒报、漏报、迟报,完善防控信息台账。其中,教职工情况报人事处,学生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人员情况报后勤管理处、安保人员情况报保卫处,上述四个部门每天向校长办公室报告情况,由校长办公室汇总信息,经校领导审阅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学校教职工、学生、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时,各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立即上报。
三、疫情上报的原则
疫情报告要遵循“迅速”和“准确”原则。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部门、院系或个人,应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迅速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迟报。
四、疫情信息上报时限及程序
(一)初次报告
各部门、各院系师生及后勤、安保人员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按要求分别报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及时向学校复学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报告,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学校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籍贯、住所、主要异常情况等。报送流程见下图:
(二)后续报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五、疫情信息的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条例》,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附件4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健康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室、卫健委办公室《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20春季学期高等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返校复学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返校复学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风险判定标准及管理措施
(一)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根据师生员工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师生员工划分为三类:
1.高风险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2.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3.低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1.高风险人员管理措施。
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福州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福州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属地政府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后可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
高风险人员接受属地卫健部门的严格管控。
中风险人员管理措施。
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福州开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解除集中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3.低风险人员管理措施。体温检测正常、“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可复工复学。
二、细化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毫不放松抓好返校复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加强全体返校师生员工健康筛查和台账管理
严格执行“人盯人”跟踪防控,织紧织密“网格化”健康管理网络,逐一排查、全面摸清全体师生员工(含食堂、安保、物业、校内工程等后勤人员)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以及与境外返回人员接触情况,一人一档建立健康动态跟踪档案,确保健康台账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真实准确,坚决杜绝任何人带病带隐患返校到岗。建立健康信息报送书面承诺制度,所有返校人员逐一签署承诺书,明确责任义务,严肃报告纪律,承诺及时如实上报。全面推广应用“八闽健康码”。
(三)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和福建省有关要求,加大无症状感染者筛查力度,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存在的疫情传播风险。对来自重点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师生员工,以及近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师生员工,或者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师生员工,以及与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后勤保障人员、教职工等返校时应查验“八闽健康码”,并免费进行核酸检测。鼓励返校前在所在地做好核酸检测,尽可能扩大检测范围,主动对接所在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愿检均检。
(四)加强学校疫情监测和校园管控
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复学后坚持每日疫情监测,准确掌握返校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好进校体温检测、晨午(晚)检、缺课缺勤登记追踪等制度。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谢绝入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原因确有必要外出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省外回榕后必须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机制,细化和实化到院系、班级、辅导员、宿舍食堂管理等人员,并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演练。建立完善学校师生员工从入校到离校有关场所管理、教学组织等各环节的衔接和全过程管理,严控校园内聚集性活动,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尽量落实小班或大教室教学、分散住宿、错峰就餐等各项措施,保持距离、减少聚集。
(五)加强疫情宣传教育和个人健康防护
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技能培训,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不参加聚集性群体活动,避免与其他社会人员不必要接触,正确佩戴口罩、科学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健康习惯。
三、发热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置
(一)返校当日发热学生的应急处置(见附件1)
1.学生返校当日在校门口设置“临时观察点”,返校学生进入设置于校门口的专用通道,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气促、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等症状,引导学生带上个人物品至“临时观察点”,现场医务室医生穿戴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手套、N95口罩、护目镜,在“临时观察点”复查体温、询问病史、登记信息。
2.若复查体温≧37.3℃,医生询问病史、接触史、旅居史,做好登记,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综合协调组并电话联系闽侯县、上街指挥部安排120救护车转送学生至上街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引导发热学生到临时等候区候车。
3. 所在系院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属,安排专人做好防护乘坐学校公务车辆前往医院协助办理手续。
4. 物业人员对学生携带行李等物品消毒后放寄存处。
5. 综合协调组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所在系院报告学生工作处。
6.若被医院排除新冠肺炎,回校后入“健康管理区”观察,停止上课,后继服务跟踪管理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
7.若经医院检查认定“确诊或疑似”者,由上街中心卫生院直接转诊闽侯县定点医院。
8. 启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组上报市教育局和闽侯县疾控中心。同时封锁事发现场,排查、隔离密切接触者,全体师生员工不得离开学校,根据疾控中心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二)在校期间发热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置(附件2)
1.师生员工通过晨午检等发现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气促、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等症状,立即上报所在单位负责人,所在单位立即报相关部门(其中教职工情况报人事处,学生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人员情况报后勤管理处,安保人员情况报保卫处)。
2. 所在单位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做好防护、间隔1米陪同发热师生员
工到医务室“发热导诊室”。
3.医务室医生穿戴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手套、N95口罩、护目镜,在“发热导诊室”复查体温、询问病史、登记信息。
后续流程参照(一)返校当日发热学生的应急处置的2—8点处理。
(三)因事外出返校发热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置(附件3)
1.返校师生员工进入校门口时发现体温异常(≧37.3℃)。
2.师生员工至校门口“临时等候区”,保安通知医务室安排人员到临时等候区复查。
后续流程参照(一)返校当日发热学生的应急处置的2—8点处理。
附件:1.返校当日发热学生应急处置流程图
2.在校期间发热师生员工应急处置流程图
3.因事外出返校发热师生员工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1
返校当日发热学生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2
在校期间发热师生员工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3
因事外出返校发热师生员工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5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健康教育制度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加强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增强防控意识,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20春季学期高等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目的
1.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帮助师生员工树立健康意识,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身健康管理能力,增强维护全民健康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教育师生员工在疫情防控的斗争面前,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与责任,与祖国同命运,与人民共患难,为夺取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斗争的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3.教育师生员工全面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掌握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自觉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自觉承担公民责任和社会责任,主动按照当地和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引导师生员工学习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和应急预防相关知识,增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二、教育内容
1.中央、省委以及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政策。
2.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4.健康生活、疾病预防、爱国卫生、心理健康等科普知识。
5.疫情防控业务技能、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组织模拟演练。
6.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的其他知识学习、教育培训等内容。
三、教育形式
1.返校前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微博、QQ、网络课程、慕课、微课等多种途径,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学习《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福建省2020春季学期高等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等文件精神,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制度、个人防护和技能的学习培训。
2.返校后教育。通过“复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党日活动、团日活动、教职工培训会、体育课、专题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微博等载体,设立健康教育讲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贯培训,围绕师生员工健康需求,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邀请专家进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指导,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提升健康教育质量。
四、责任分工
1.人事处牵头、各单位负责做好所属教职员工的健康教育。
2.学生工作处牵头、二级学院负责做好学生的健康教育。
3.后勤管理处(医务室)负责牵头编制师生员工防控指南,及时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
附件6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师生晨午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新冠肺炎预防和控制水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20春季学期高等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晨、午检的时间
1.学生晨午检时间。晨检为每天8:00前,午检为每天13:30前。住宿生增加一次晚检,为每天18:00前。
2.教职员工晨午检时间。晨检为每天8:00前,午检为每天13:30前。
二、报告流程
1. 晨午检报告流程
时间 | 内容 | 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 | |
每天8:00、 13:30前 | 个人报告体温 | 全体师生员工将检测的体温报给所在单位 | 全体师生员工 |
14:30前 | 各单位将体温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 | 教职工情况报人事处 | 各单位 |
学生情况报学生工作处 | 各二级学院 | ||
后勤服务人员情况报后勤管理处 | 后勤服务单位 | ||
安保人员情况报保卫处 | 安保公司 | ||
邮政所服务人员情况报校办 | 邮政所 | ||
15:30前 | 相关部门将体温情况报给校办 | 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将汇总情况报校办 | 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
根据上级要求 | 校办汇总报校领导审批后报上级有关部门 | 校长办公室汇总信息,经校领导审批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将情况报备给医务室。 | 校长办公室 |
2.住宿生晚检报告流程
时间 | 内容 | 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 |
每天18:00前 | 住宿生将检测的体温报给所在学院 | 住宿生 |
19:00前 | 二级学院将体温情况报给学生工作处 | 各学院 |
20:00前 | 学生工作处将汇总情况报给校办 | 学生工作处 |
21:00前 | 校办将情况报校领导审批后根据上级要求报相关部门。同时将情况报备给医务室。 | 校长办公室 |
三、工作要求
1.管理要求。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日常管理,准确掌握师生员工的动态和健康情况,加强师生员工晨、午检工作,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对执行本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2.采取措施。各单位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气促、腹泻、呕吐等症状)的师生员工,要求并监督其及时就医。其中在校外发生异常情况的不能入校。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晨午检登记表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晨、午检记录表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服务人员晨、午检登记表
附件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晨午晚检登记表 二级学院: 班级: 检测日期: | |||||||
今日在校生人数 | 缺勤人数 | 晨检 | 午检 | 备注 | |||
人数 | 异常人数 | 人数 | 异常 人数 | ||||
异常学生姓名(宿舍号) | 症状 | 就诊 1是2否 | 异常学生现在何处(1.在家; 2.在校; 3.在医院) | ||||
体温(℃) | 咳嗽(√) | 其他 | |||||
检测人员:早 午 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
附件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晨、午检登记表 | |||||||
单位: 检测日期: | |||||||
今日在校教职工人数 | 因病缺勤 人数 | 晨检 | 午检 | 备注 | |||
人数 | 异常人数 | 人数 | 异常 人数 | ||||
异常教职工姓名 | 症状 | 就诊 1是2否 | 异常教职工现在何处(1.在家; 2.在校; 3.在医院) | ||||
体温(℃) | 咳嗽(√) | 其他 | |||||
检测人员:早 午 单位负责人: |
附件3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服务人员晨、午检登记表 | |||||||
服务单位: 检测日期: | |||||||
今日在校服务人员人数 | 因病缺勤 人数 | 晨检 | 午检 | 备注 | |||
人数 | 异常人数 | 人数 | 异常 人数 | ||||
异常服务人员姓名 | 症状 | 就诊 1是2否 | 异常服务人员现在何处(1.在家; 2.在校; 3.在医院) | ||||
体温(℃) | 咳嗽(√) | 其他 | |||||
检测人员:早 午 服务单位负责人: |
附件7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制度
为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室、国家卫健委办公室《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20春季学期高等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跟踪
1.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实施“人盯人”措施,相互管理、相互监督。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时,学生本人、同宿舍人员应及时主动告知辅导员,辅导员督促患病学生就医。
2.二级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学生,应当了解患病学生基本情况、可能的病因、现在何处、治疗情况,及时向各学生工作处和医务室报告。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和医务室进行信息互通,进一步排查并及时追踪学生患病就医情况和可能病因,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各二级学院指定一名防疫联络员,对所辖学生每日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病缺勤情况登记跟踪表》(附件1),每日14:30前经本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室。
4.医务室针对患病学生情况提出有效的防治方案,发热症状者要求患者到医院就诊。
二、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跟踪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密切关注本部门、本学院教职工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教职工,应当了解患病教职工基本情况、可能的病因、现在何处、治疗情况,防疫联络员及时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跟踪表》(附件2),每日14:30前经所在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后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室。
三、校内服务人员因病缺勤登记跟踪
校内服务人员因病缺勤追踪由各自服务单位负责,各服务单位防疫联络员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服务人员因病缺勤情况登记跟踪表》(附件3),每日14:30前将信息报告给主管的职能部门(绿化、施工、食堂、物业员工向后勤管理处报告,保安向保卫处报告,邮政员工向校长办公室报告等),相关职能部门防疫联络员汇总情况、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办公室。
四、汇总报备
校长办公室汇总全校教职员工因病缺勤情况,发医务室备案,并视情况向校领导报告。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跟踪表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跟踪表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服务人员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
附件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跟踪表
学院:专业班级
登记日期 | 姓名 | 性别 | 宿舍号 | 联系电话 | 病名或主要症状、体征 | 发病日期 | 就诊医院 | 追踪情况 | 跟踪联系人及电话 |
填报人:
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
附表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跟踪表
所在部门:
登记日期 | 姓名 | 性别 | 是否住校 | 联系电话 | 病名或主要症状、体征 | 发病日期 | 就诊医院 | 追踪情况 | 跟踪联系人 电话 |
填报人:
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件3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服务人员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
服务单位:
登记日期 | 姓名 | 性别 | 现住地 | 联系电话 | 病名或主要症状、体征 | 发病日期 | 就诊医院 | 跟踪情况 | 跟踪联系人及电话 |
填报人:
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字:
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件8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学校学生身体健康,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和传播,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室、国家卫健委办公室《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20春季学期高等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感冒请假复课证明查验
一般感冒发热学生治疗痊愈后复课分为三种情况:在学院设立 “健康管理区”治疗痊愈后复课、在校外医疗机构治疗痊愈后复课、在家治疗痊愈后复课。
学生因感冒发热停课期间,每天晨午检时将体温报给辅导员,辅导员进行登记和汇总;学生感冒症状消失,连续三天体温≤37.2℃,可提出复课申请。
复课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复课申请表》(附件);
2.证明材料:校内就诊的,提供医务室就诊及痊愈证明材料;校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提供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及痊愈证明;在家治疗的,提供药品使用情况说明。“八闽健康码”绿色标识。
以上材料需经二级学院、医务室、后勤管理处、分管防控工作的校领导查验审核后,学生方可复课。
二、疑似或确诊病例学生痊愈后复课证明查验
学生被医院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治愈后要求复课的,提出复课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复课申请表》(附件);
2.证明材料:医院开出的痊愈证明材料;集中隔离14天,体温均≤37.2℃材料;“八闽健康码”绿色标识。
以上材料需经二级学院、医务室、后勤管理处、分管防控工作的校领导查验审核后,学生方可复课。
附件: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复课申请表
附件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复课申请表
学生姓名 | 所在学院、 年级、专业 | ||
学 号 | 联系电话 | ||
复课申请 | 本人因患有: ,于 年 月 日开始治疗,至今已治疗 日,已无临床症状,体温正常达 天,符合该病的医学观察时间(附就诊痊愈证明),申请复课。 学生签名: 时间: | ||
辅导员意见 | 签字: 时间: | ||
所在二级学院 意见 | 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时间: | ||
医务室 意见 | 医生签字: 时间: | ||
后勤管理处 意见 | 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时间: | ||
分管防控工作的校领导意见 | 分管防控工作的校领导签字: 时间: |
注:本复课申请表一式两份,二级学院、医务室各留一份。
附件9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通风消毒制度
为做到科学消毒、精准消毒,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消毒剂使用指南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147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27953-2011)等文件和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性消毒(工作场所、教学场所、生活场所、公共场所消毒)
1.在开学前提前一个星期,开展公寓内外的全面环境清理与消杀工作。尤其是卫生死角,病原滋生地的清理。
2.加强场所环境卫生清洁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会议室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及物品由物业公司负责,办公室卫生清洁由使用单位负责,各相关单位要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
3.加强物体表面卫生。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宿舍、床围栏、水龙头、楼梯扶手、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消毒,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4.加强重点区域地面清洁消毒。校医务室每天要用紫外线灯照射2次,每次1小时,要搞好地面的清洁卫生,每天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食堂服务单位负责每天食堂地面清洁消毒。学生负责每周宿舍地面的清洁,物业负责每天公共部位(如走廊、卫生间、楼梯、楼道、开水间、电梯间)地面消毒。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做好记录。
5.食堂服务单位负责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6.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7.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8.加强特殊人员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都应着工作服,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医务人员日常门诊要做好一级防护(要穿好口罩、帽子、手套、白大褂)。
9.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二、 特定场所消毒(医疗机构、病例居住过的场所、转运车辆)
(一)随时消毒
1.特定场所消毒。学校发生“新冠肺炎”病例时,患病学生应立即隔离,学校立即上报闽侯疾控中心,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并对相关环境(医疗机构、学生宿舍、教室)进行消毒。
2.特殊人员物品消毒。根据疾控部门的指导确定消毒范围,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的生活用品(包括文具、餐具、洗漱用品等)、随身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痂皮等)等进行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可参考如下:
(1)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的生活用品和随身物品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对象和方法可参考预防性消毒。
(2)疑似病例的排泄物和呕吐物消毒:可用含固态过氧乙酸应急呕吐包覆盖包裹,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含氯消毒剂至湿润。污物污染的台面和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 mg/L的消毒液擦拭或拖拭,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作用30分钟。建议擦拭2 遍。
(3)疑似病例所在班级座位和送诊时候诊室用有效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处理或2~3遍的擦拭消毒。
3.转运车辆的消毒:转运车到终点后应开窗通风;车内座椅、扶手、吊环等表面可用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一遍,开启空调外循环通风换气;车内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滤网可浸泡于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30 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
4.消毒人员应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5.消毒人员填写随时消毒处理记录表并及时上报移交资料。
(二)终末消毒
疑似病例送院治疗离开学校后,学校在属地疾控机构组织指导下,对校园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三、防止过度消毒
要防止过度消毒,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雨雪天气不开展外环境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全身进行喷洒消毒;不对水墙、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液消毒。
四、做好质量控制
要确保消毒效果,做好消毒质量控制。所用消毒产品要合法有效,并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使用。要根据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可靠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剂量,确保消毒效果。
五、做好通风工作
校园公共区域通风由物业公司负责,生活服务区域通风由服务公司负责(食堂、超市、学生宿舍、建设银行),办公室及实训室等通风由使用单位负责,学生公寓内部通风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会议室、办公室、超市、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要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并做好通风记录。
附件10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环境卫生保洁、通风、消毒等工作的检查力度,保障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制度。
一、检查范围
(一)校园公共区域:南、北区主干道及周边环境卫生、电梯、楼梯楼道、开水间、卫生间等。
(二)办公、教学区域: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图书馆、体育场地、会议室、礼堂、学术报告厅、医务室、隔离观察区域等。
(三)生活服务区域:食堂、超市、学生宿舍、建设银行、邮政室。
二、检查标准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通风消毒制度》等。
(一)校园公共区域检查标准按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卫生检查标准》(附件1)执行。
(二)办公、教学区域
1.办公区域: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做到“四无”即:地面干净无杂物、桌面无灰尘、墙壁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四不”即:不乱贴乱挂、不随意堆放、不放个人生活用品、不吸烟,按规定定期做好通风消毒并记录。
2.教学区域做到“六无”即:地面无灰尘垃圾痰迹、桌椅无灰尘、楼梯扶手无灰尘、开水间洗手台无残渣、卫生间无异味、天花板无蜘蛛网,会议桌椅保持1米以上距离,按规定定期做好通风消毒并记录,根据分类投放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三)生活服务区域
1.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标准参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标准》(附件2)执行。
2.食堂、超市卫生检查标准按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超市卫生检查标准》(附件3)执行。
3.建设银行、邮政室卫生:地面干净,无灰尘、垃圾,取款机按键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每日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地面使用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并记录。
三、检查分工
(一)校长办公室负责检查邮政室卫生、通风、消毒。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检查校园公共区域、办公、教学区域(办公室、教室、会议室、礼堂、学术报告厅、医务室、隔离观察区域、电梯、楼梯楼道、开水间、卫生间)、生活服务区域(食堂、超市、学生宿舍、建设银行)等卫生、通风、消毒。
(三)后勤管理处负责检查学生宿舍楼公共区域,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负责检查学生宿舍内务卫生、通风、消毒。
(四)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负责检查实训室卫生、通风、预防性消毒。
(五)办公室内部、图书馆、体育场地等检查由本部门自行负责。
四、检查结果运用
(一)对各部门办公区域卫生检查的结果运用
对卫生情况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内容纳入对单位的文明学校建设考核范围。
(二)对服务单位卫生检查的结果运用
对检查合格的服务单位按期发放服务费用,对检查中发现服务单位不履行规章制度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对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的结果运用
对在宿舍检查中“达标”的宿舍作为评定文明宿舍的依据,“不达标”在校内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参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标准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超市卫生检查标准
附件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序号 | 项目 | 检查标准 | 分值 | 检查评分 |
1 | 主干道 人行道 | 日清扫公共道路两次,按规定时间(上午5:00—10:30,下午13:30—16:30),上午7:30前,下午13:30前完成主干道;上午10:00前,下午16:30前完成大面积清扫。清扫保洁范围按划分区域。道路干净,无垃圾、无浮土、无烟头。车行道、人行道无漂浮物或痰迹,路牙无积灰;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清除沿途墙面、电线杆、树身上乱张贴;学校重大活动期间如遇路面灰尘较大时,应提前一天对主要道路洒水保洁。 | 30分 | 1、道路未清扫干净,发现一处扣2分; |
2、发现塑料袋、包装盒等,发现一处扣2分;(刚丢弃的除外) | ||||
3、发现烟头长期未清扫,一根扣1分;(刚丢弃的除外) | ||||
4、砖块、石头未清理,一处口2分,建筑垃圾除外; | ||||
5、人行道未清扫干净,发现一处扣2分; | ||||
6、无焚烧垃圾、落叶长期未清理,一处口2分,(刚飘落的除外) | ||||
2 | 垃圾桶 | 垃圾桶日清扫两次,每周清洁擦拭一次,以外观干净为准。每月清洗一次,所有垃圾桶、垃圾箱内的垃圾,日收(清)运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实行桶贮袋装化管理,及时更换垃圾袋,垃圾桶外无垃圾堆放。无乱张贴、涂写、刻划、喷涂等现象。 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的收运,无混装混运现象。 | 30分 | 1、垃圾桶内垃圾溢出垃圾桶,未及时清理,发现一个扣5分; |
2、垃圾桶面上灰尘未擦拭,发现一个扣2分; | ||||
3、垃圾实行桶贮袋装化管理,发现一个扣2分; | ||||
4、垃圾桶外无垃圾堆放,发现一个扣2分;(临时堆放的除外) | ||||
5、当月未清洗,发现一个扣5分; | ||||
6、发现乱张贴、涂写、刻划、喷涂等现象,发现一个扣2分; | ||||
7、垃圾混装混运发现一个扣5分; | ||||
3 | 道路无积水 | 道路无明显积水 | 10分 | 发现道路有明显积水,未处理,一处扣2分,(雨后隔天内除外) |
4 | 绿化带道路 | 绿化带道路干净、无明显垃圾、无破损 | 10分 | 绿化带道路有垃圾、有破损,发现一处扣1分;(刚丢弃的除外) |
5 | 通风消毒 | 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通风消毒制度》等定期做好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 | 20分 | 未按规定通风发现一处扣5分; 未做好记录发现一处扣2分; |
未按规定消毒发现一处扣5分; 未做好记录发现一处扣2分; | ||||
6 | 否决项 | 对不重视、不配合、不尊重检查评比人员的;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 |
附件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标准 | |||||
区域 | 项目内容 | 具体项目 | 标准 | 分值 | 扣分标准(扣分不超过该项分值) |
室内 | 空气流通 | 通风换气 | 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10 | 每天通风少于3次或每次通风不足30分钟的扣10分。 |
无垃圾 | 垃圾桶 | 垃圾不落地、不堆积,配备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内务评比时桶内无垃圾。 | 10 | 室内有垃圾扣8分,任一垃圾桶中有垃圾扣2分。 | |
墙体干净整齐 | 地面、墙、天花板 | 干净整洁,无积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明显灰尘污垢,无蜘蛛网,无随意悬挂张贴。 | 4 | 灰尘、污迹、积水、杂物、蜘蛛网、随意悬挂等每项扣1分 | |
桌、柜、椅凳干净整齐 | 书桌架 | 书籍、饰物等物品摆放整齐美观,桌面整洁干净,无杂物。 | 4 | 摆放凌乱、有污渍、有灰尘、有垃圾每桌扣1分。 | |
柜子 | 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 | 6 | 灰尘、污迹、杂物每人扣1分 | ||
椅子 | 摆放整齐统一 | 2 | 摆放不整齐、随意摆放扣2分 | ||
床铺整齐 | 被子 | 被褥折叠整齐,摆放有序,被子床边整理整齐。 | 6 | 被子未叠,床铺不整齐,每铺1分(全体成员未整理则不得分)。 | |
蚊帐、床帘 | 床帘打开、蚊帐整齐并朝向统一。 | 6 | 未拉起或不整齐,每铺扣1分(全体成员未整理则不得分)。 | ||
物品摆放整齐 | 鞋子 | 摆放整齐统一,朝向一致。 | 3 | 随意摆放、摆放不整齐扣3分 | |
衣物 | 衣物收纳有序,美观大方。 | 2 | 衣物乱摆、乱挂扣2分 | ||
行李物品 | 日用品、大件行李摆放整齐统一,室内无过多杂物。 | 5 | 物品摆放凌乱扣3分,杂物过多扣2分 | ||
门窗干净整洁 | 门窗 | 气窗、窗帘干净,玻璃透亮,无灰尘。 | 4 | 气窗、门窗、阳台窗有明显灰尘每处扣2分。 | |
电、网线布设整齐安全 | 电线、网线 | 网线、路由器布置整齐美观,电线排插设置安全,不随意牵拉,不缠绕、摆放至床铺。 | 4 | 网线、路由器布置凌乱扣2分,排查上床,缠绕床铺每处扣2分。 | |
制度齐全 | 制度上墙 | 张贴学生宿舍内务达标标准、值日生制度和值日表等 | 3 | 缺一项扣1分。 | |
卫浴室 | 卫浴室清洁无异味 | 水池、便池 | 水池和便池整洁,无明显污渍、无异味。 | 5 | 有明显污渍扣5分、异味扣2分。 |
墙面、地面 | 卫生间、浴室内地面整洁干净,无污渍。 | 5 | 有明显污渍每处扣3分。 | ||
阳台 | 地板、墙面干净整洁 | 地板、墙面 | 地面干净、无杂物;墙面、镜子干净,无污渍; | 5 | 地面有垃圾扣5分,有污渍扣2分,有杂物扣3分,镜子有污渍扣2分,墙面有污渍扣2分。 |
物品摆放整齐 | 日常用品 | 物品摆放整齐、安全。阳台不摆放杂物桌椅,栏杆不悬挂椅凳。 | 4 | 日用品摆放不整齐扣3分,摆放桌椅扣3分,栏杆悬挂椅凳扣6分。 | |
衣物 | 衣物悬挂整洁,脏衣物及时清洗。 | 4 | 衣物悬挂不整齐扣2分,脏衣物堆积扣2分。 | ||
室外 | 门前干净 | 门面 | 门面干净,无张贴小广告。 | 2 | 门面不整洁、张贴小广告扣2分 |
走廊 | 门口无堆积,不摆放,不悬挂,不影响同行。 | 6 | 凡是有垃圾、摆放鞋架、悬挂衣物等扣8分; |
附件3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超市卫生检查标准
序号 | 检查内容 | 分值 |
1 | 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消毒检查合格。疫情防控期间 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通风消毒制度》规定定期做好通风消毒并记录,未按规定通风、消毒发现一处扣5分,未做好记录发现一处扣2分。 | 20 |
2 | 按规定每餐菜品至少取200克,必须放置留样冰箱24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 10 |
3 | 从业人员无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 10 |
4 | 从业人员没有不良卫生习惯,不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每发现一人扣2分。 | 10 |
5 | 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没有每人次扣2分。 | 6 |
6 | 厨房及就餐区内外环境、超市环境货架整洁,不整洁每处扣3分。 | 6 |
7 |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有效. | 6 |
8 | 废弃物盛放容器不密闭、外观不整洁每处扣2分。发现垃圾未分类有混装混运现象的每处扣3分。 | 10 |
9 | 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 | 6 |
10 | 墙壁、墙裙、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没有蜘蛛网。 | 6 |
11 | 生熟标识清楚,定位存放,按标记分开使用。 | 5 |
12 |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 | 5 |
总分 | 100 |
附件1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试行)
为切实加强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引发的心理问题,对学校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有效控制,助力学生顺利、稳定返校复学,实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肺炎机制发〔2020〕8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为应对疫情做好准备。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二、具体实施
(一)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辅导员、班主任应高度重视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到宿舍、课堂、教室等一线,随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渠道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2.辅导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宣传疫情心理防护知识,进一步强化学生生命安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心理健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培养学生的积极心态,增强学生心理抗挫能力,引导学生关爱自己,关心他人,珍惜生命,敬畏生命。
3.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利用微信公众号、易班等媒介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理性看待疫情,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疫情。
(二)心理辅导与心理咨询工作
1.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定期开展心理谈心工作,对学生进行支持性心理辅导与关怀。
2.专、兼职心理导师提供24小时值班热线服务(0591-83760395),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三)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保证学生系统地接受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强化四级心理网络工作预警
1.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全面排查工作。强化家校联系,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朋辈优势收集学生心理动态信息,利用学生朋友圈、QQ空间动态、个人微博等多种渠道掌握和监控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发现心理危机的苗头。
2.强化对重点人群的心理关怀支持。将疫情重点地区学生、家属中有疑似病例或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学生、家属中有一线医护人员学生、家属中有疫情应对后方救援者的学生、家属中有居家隔离的学生、心理普查提示心理高危的学生、日常需重点关注学生、经济困难生、学困生、就业困难生、特殊家庭学生作为心理关怀支持、心理动态跟踪的重点人群。加强对学生的谈心关怀,强化心理状况的准确研判和持续跟踪。对有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医学诊疗需求的学生做好识别和思想工作,引导他们尽早通过可靠渠道寻求专业帮助。
3.落实“一周一报”受疫情影响学生心理动态报告制度。落实“一周一报”制度,定期完成受疫情影响学生心理动态信息数据收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就心理个案加强与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的双向沟通与反馈,做好一对一的跟踪关注。
(五)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四级心理网络工作队伍认真组织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肺炎机制发〔2020〕8号)内容,并以此为指导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工作中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苗头,特别是学生出现自伤行为、自杀念头的,做到及时报告、密切监控,有效预防。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与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形成双向沟通,对需要转介的学生尽早转介到专业医院,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遇严重或重大心理危机事件,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配合协作共同做好心理危机干预相关工作。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