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中心、馆:
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1号),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根据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1.公办高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
2.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民办高校聘用的无证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
二、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6.在编、在岗证明材料:由人事处提供本校在编教师在编在岗任教证明,编外聘用教学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合同须能体现目前在聘且已在该校聘满1年)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辅导员证明材料:辅导员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证明应包括担任辅导员时间、担任本校何年级何专业辅导员以及是否还在辅导员岗位上等内容,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简历栏目中注明“辅导员”);
8.小二寸彩色相片1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书写工作单位及姓名);
9.其他材料:
(1)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其他申请人:
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复印件;
③《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可免,但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余二份单独汇总)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不含证件原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制作或复印,材料应加盖学校公章,按上述材料顺序进行左侧装订,并将材料清单装订成封面以便审核。
三、教师资格认定主要程序
1.申请人员网上申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请各高校通知本校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2)。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中自动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2)近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以上人员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3.学院预审、公示和报送
申请人员应于3月25日前提交所有的申请材料至人事处罗希老师处,由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审核并公示后,于指定时间送达教育厅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教育厅规定,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不再受理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请各申请人员按照通知精神,自行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等地进行体检,并于3月25日前完成其他报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各项准备。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相片应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 辅导员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简历的“职务”栏目注明“辅导员”。
附件:1.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安排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
4.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
5.福 建 省 教 师 资 格 申 请 人 员 体 检 表
6. 闽教师〔2018〕11号
人事处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
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6.在编、在岗证明材料:公办高校在编教师提供本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任教证明,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民办高校聘用教学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合同须能体现目前在聘且已在该校聘满1年)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证明材料:辅导员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证明应包括担任辅导员时间、担任本校何年级何专业辅导员以及是否还在辅导员岗位上等内容,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简历栏目中注明“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提供卫生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所在高校出具的纳入教师管理和近两年临床教学材料等;
8.小二寸彩色相片1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书写工作单位及姓名);
9.其他材料:
(1)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其他申请人:
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复印件;
③《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可免,但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余二份单独汇总)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不含证书原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制作或复印,材料应加盖学校公章,按上述材料顺序进行左侧装订,并将材料清单装订成封面以便审核。
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姓 名: 申请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提交 | 备注 |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
3 | 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查询备案表或学历认证 | |||
4 |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 |||
5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 |||
6 | 在编、在岗证明 | |||
7 | 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证明材料 | |||
8 | 小二寸彩色相片 | |||
9 | 其他材料 | 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复印件 |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复印件 |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 ||||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 | ||||
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的学籍档案复印件 |
附件2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
及现场确认安排
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报”)的方式,“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向本校有关部门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各高校汇总申请人员材料送我厅指定的地点进行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地址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
二、网报时间
2017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7日-28日,逾期不再补报。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申报系统:
1.“申报第一步申报人必读”:页面显示3秒后,“下一步”按钮才激活可用。
2.“申报第二步确认服务条款”:申请人选中“已阅读并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三步,否则给出提示。
3.“申报第三步选择认定机构”:选择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选择省份“福建省”,选择认定机构“福建省教育厅”,同时选择申报学科。
4.“申报第四步选择确认点”。
5.“申报第五步阅读注意事项”。
6.“申报第六步填写身份信息”。输入申请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按钮,如系统校验通过则进入申报第七步。
7.“申报第七步填写申请材料”: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内容用于注册后再次登录系统使用,务必准确和牢记)。页面第三部分为申请人其他信息,第四部分为申请人的简历信息。所有内容为必填信息,申请人在填写完成全部内容后,必须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否则,填写的内容系统不予保存。
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进入申报第八步。如果提交申请信息时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注意: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安全,需要使用“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申报系统。
8.“申报第八步完成”:申请人信息网上注册成功后,在该页面内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系统”文字超链接。点击“登录系统”超链接,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
四、网报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提交本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门。各高校统一集中申请人员的材料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网报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5月16日-6月16日(各高校报送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确认地点:福建省教育厅2楼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
附件3
教育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
姓 名 |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
所学专业 | 测试学科 | ||||
测试成绩 | |||||
评 语 | |||||
测试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2.本成绩单有效期3年。
附件4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
申报学校:(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 号 | 网上 报名号 | 姓名 |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 申请任教学科 |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 初审 意见 |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体检 | 普通话 水平 | 思想品德 | 两学 | 测试 | 备注 | ||||||
注:1、“思想品德”、“体检”“岗前培训”“两学”(教育学、心理学)填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填成绩或免测(免测在备注栏填写免测原因——师范类、博士、副教授或教授);2、初审意见由认定机构填写;3.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5:
福 建 省 教 师 资 格 申 请 人 员 体 检 表
姓名 | 年龄 | 性 别 | 婚 否 | 民 族 | 相 片 | |||||||||||||||
籍 贯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 电话 | ||||||||||||||||||
既 往 病 史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 ||||||||||||||||||||
五 官 科 | 裸 眼 视 力 | 右 | 矫 正 视 力 | 右 | 矫 正 度 数 | 右 | 签名 | |||||||||||||
左 | 左 | 左 | ||||||||||||||||||
辩 色 力 | 签名 | |||||||||||||||||||
听 力 | 左 耳 米 | 右 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鼻 | 嗅 觉 | 鼻及鼻窦 | ||||||||||||||||||
面 部 | 咽 喉 | |||||||||||||||||||
口 腔 唇 腭 | 牙 齿 | 医师意见: 签名 | ||||||||||||||||||
是 否 口 吃 | 发 音 是 否 嘶 哑 | |||||||||||||||||||
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医师意见: 签名 | |||||||||||||||
淋 巴 | 脊 柱 | |||||||||||||||||||
四 肢 | 关 节 | |||||||||||||||||||
皮 肤 | 颈 部 | |||||||||||||||||||
其 它 | ||||||||||||||||||||
内 科 | 营养状况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血 压 | ||||||||||||||||||||
心脏及血管 | ||||||||||||||||||||
呼吸系统 | ||||||||||||||||||||
腹部器官 | ||||||||||||||||||||
神经及精神 | ||||||||||||||||||||
其它 | ||||||||||||||||||||
胸 部 透 视 | 签名 | |||||||||||||||||||
粘 贴 报 告 单 | ||||||||||||||||||||
体 检 结 论 | 负责医师签名: | |||||||||||||||||||
体 检 意 见 |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制(2008年,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