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特殊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7-09-12浏览次数:211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突出实践育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福建省教育厅将扶持奖补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及金额


福建省教育厅2017年扶持资助项目400个,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3-5万元扶持奖补资金,全省各高校共有570多个推荐名额,根据学生人数分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有6个推荐名额。


二、项目条件范围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一带一路”建设发展和我省重点产业结构发展和调整方向,与本校科研成果转化紧密结合,能代表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水平。

(二)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导向,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创业起到示范性作用的项目优先。

(三)申报项目在我省范围内创办,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潜在市场前景。

(四)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企业法人是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及2017届毕业生(20171231日前)。


三、项目申报及审核


(一)项目申报

1. 各学院组织在校生及2017届毕业生项目团队进行申报,于2017911日前填写《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推荐表》(附件1)并连同项目商业计划书报送至双创办林靖老师处(邮箱:327033059@qq.com)。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内容应包含项目综述、核心优势、商业模式、业绩预测、业务规划、核心团队、就业促进等,商业计划书按PDF格式制作,大小不超过5M

2. 已注册企业的须在商业计划书中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照片和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3. 项目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获得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需在商业计划书中提供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相关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二)项目审核

1. 2017912日—14日,学校组织专家认真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评审规则参考《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评审规则》(附件2)。申报的项目如已获得过省级同类扶持奖补,不作推荐。

2. 2017915日—19日,审核确定推荐的优秀项目和享受优惠政策照顾的信息,将在学校创新创业就业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受推荐项目可在此期间根据评审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商业计划书。

3. 2017920日,学校双创办组织受推荐项目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网上传商业计划书,同时将《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推荐表》报送省厅学生工作处邮箱:jytxsc@126.com


四、项目确定


(一)福建省教育厅将从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的评估意见确定扶持400个项目。

(二)确定的项目信息将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福建省教育厅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项目进行扶持奖补,资金直接拨至高校,得分前130名的优秀项目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得分在第131名至400名的优秀项目给予3万元资金扶持。


五、优惠政策


(一)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铜奖及以上,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属于被国家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项目已经与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接并已处于产业化阶段的项目,给予加5分(评审满分为100分)。

(二)已工商注册的,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或带领3名以上应届毕业生参与的,给予加3分。

(三)已入驻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或入驻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项目,给予加1分。

(四)被国家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对接并处于产业化阶段的项目和入驻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项目,由高校出具佐证材料;入驻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项目,由相关基地出具佐证材料。带领应届毕业生参与的应提供缴交社保等方面证明。

(五)符合优惠政策的请在商业计划书中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享受的加分以享受照顾政策单项最高分值为准。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做好优质项目推荐。请各学院根据全面排查结果及时做好“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跟踪服务,广泛征集各类创业项目,对具备申报条件、成长性好、符合加分政策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荐。

2. 做好服务,严格扶持资金管理。各学院要加强项目辅导和孵化培育,跟踪掌握扶持项目的运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实施和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项目推介宣传,聚集社会资源,促进扶持项目尽快孵化落地。学校将与扶持项目负责人签订负责书,确保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培训等方面。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套取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已下拨资金,并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属于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推荐表》

2.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评审规则》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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