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特殊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7-09-04浏览次数:247

 刚刚,福州市教育局下发紧急通知,强调:严格按照《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规定,将安全工作与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挂钩,坚决执行学校综治安全约谈制度,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要领导及时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坚决行使综治安全“一票否决”权,并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说,91日,仙游县盖尾镇木兰溪桥客车坠桥造成学生伤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检查,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切实按照上级“问题穷尽、隐患归零”的要求,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出行安全。当前适逢秋季开学,各高校、中职学校学生陆续离乡返校,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也是学校安全防范关键时期。各地各校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下学、回乡返校期间不乘坐无资质车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身安全。各级学校要对集体外出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秋游、运动会等大型活动进行报备审核。要对出行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要对出行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进行检查,严禁乘坐超载、无资质的车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三、强化督查检查。各县(市)教育局要结合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认真开展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校车使用学校要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台账和校车档案,强化校车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学生、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规定,将安全工作与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挂钩,坚决执行学校综治安全约谈制度,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要领导及时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坚决行使综治安全“一票否决”权,并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