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关于“四不准”的真相,你了解吗?

发布者:特殊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0-06-22浏览次数:260

Hi~同学,你知道“四不准”是什么吗?

恕我孤陋寡闻,这我真不知道。

那让我来告诉你吧!

乐意倾听!

为维护毕业生权益,严防发生“被就业”现象,教育部再次发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强调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市教委就业中心为督促高校执行教育部规定,随机向部分毕业生发送“四不准”调查短信。

原来是这样。那么它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

别急,这就为你解答。

所谓“四不准”呢,就是: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原来如此。

接下来,再让我来给你讲讲现实生活中“四不准”的一些表现形式吧!

好的!

一、违反“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 

1.以实习为要挟,告诉学生:“签了就业协议才能出去实习”。

2.学生如果不交就业协议,需要每天到辅导员处签到并说明情况。

3.就业协议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挂钩。

4.以是否能顺利毕业为要挟,强迫毕业生与指定的用人单位签约。

5.把签定就业协议作为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

6.强制或引导毕业生依靠家庭关系签订虚假就业协议或“帮助”毕业生与其指定的用人单位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7.学校编写回答电话或者短信抽查的模板,强制要求毕业生按照模板回答上级部门的抽查。

 二、违反“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的表现形式: 

1.学校毕业流程或通知上写明了要完善就业流程,才能拿到毕业证或学位证,如果没交回就业材料,就领不到毕业证或学位证。

2.实习完后,不管是否继续留用,都必须在就业协议上盖章,学生才能领取毕业证或学位证。

3.通过学生干部或其他形式通知毕业生,若不交回就业材料就不能参加答辩或领不到毕业证或学位证。

4.告诉毕业生:“如果不交就业协议,在领取毕业证或学位证的时候会很麻烦,或者延迟领取。”

5.就业协议与学习成绩挂钩,把没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算作学习成绩挂科,以此扣发毕业证或学位证。

三、违反“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的表现形式: 

1.把户档挂靠作为完善毕业手续的流程,劝说毕业生与人力资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2.告诉学生户档转接很麻烦,与指定的单位签约,单位可以协助办理户档托管。

3.告诉学生不签就业协议,毕业时必须把户档从学校转走。

4.告诉学生没有就业协议,毕业后户档无处托管,后续会出现很多麻烦。

 四、违反“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的表现形式: 

1.学生的实习、见习单位,并不是其就业单位,但被作为就业单位。

2.告诉学生顶岗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等同于就业协议。

3.学生没签就业单位,让学生找实习单位盖章代替就业。

4.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上明确载明只同意实习,也被作为就业单位。

以上违规表现,在以往的调查中出现过,也可能还存在未列出的问题,请各位毕业生们主动监督,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强迫就业和虚假就业。

市教委就业举报监督电话:6363539388517359,举报邮箱:cqbys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