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榕职院团〔2016〕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和启动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    发布时间:2016-01-08    浏览次数:474

各系团总支:

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和启动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团闽委〔201561号)精神,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团的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团委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并启动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团的组织生活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严肃认真的团的组织生活,引导团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使各系团总支、团支部切实承担起为党培养人的重要任务。

1.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各系团支部要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解决“总开关”问题,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按时上团课,定期组织团员开展支部活动。要充分运用现代通讯工具、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行微信团课、微信会议等“互联网+”做法,用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基层实际,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等步骤,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团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严格团的纪律,通过对不合格团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保持团员队伍的先进性。

3.严格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通过注册,可以强化团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更好发挥模范作用;同时,团组织能够准确地掌握和了解团员一年来参加团的活动,履行团员义务的情况,并接受团员对团的工作的监督。团员每年必须在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通过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向所在团组织申请注册,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如果团员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外出未归,团组织可适当延长注册时间,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支部应及时提醒。

二、积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各系团总支要围绕省、市共青团“六大青春战役”,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和团员青年实际需求,举办思想教育、学习成长、就业创业、文体活动、公益服务等类型的活动,以活动促活力,以活力增凝聚,切实做到每个团组织都行动起来,争取每名团员青年都参与进来,在活动中感受并体现共青团的政治性、群众性和先进性。积极组织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使每位团员最终都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

三、积极创建星级团支部

创建星级团支部是固化从严治团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基层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本要求。全院各系团支部要依托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团支部评定办法(试行)》(见附件1),明确定位,查找差距,推进整改,实现达标,争创星级。要求各系团支部全部达到三星级团支部标准,各系四星级团支部数要达到本系团支部数50%以上。

首批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从20161月起正式启动,至201635日结束,团支部活动可前溯统计到201511日。各系首批创建星级团支部情况将作为2016年“五四”表彰重要参考依据。

首批创建之后,从2016年起,星级团支部创建采用“一年一评”的方式。创建周期为每年的41日至次年35日。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团支部评定办法(试行)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奖惩办法(试行)












共青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月7

附件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团支部评定办法(试行)

一、星级团支部评审标准

(一)达标团支部

1.团籍管理

1)建立团员花名册,可通过系统查看。

2)有发生团员变动的,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有记录。

2.三会两制一课

有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系统有记录。

1)有召开支部团员大会。

2)有召开支部委员会。

3)有召开团小组会。

4)有组织团员听团课。

5)有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6)有开展年度团籍注册。

3.按期换届

4.按期收缴团费

(二)星级团支部

1.一星级团支部★

1)达到达标团支部标准。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团的活动,系统有记录。

2.二星级团支部★★

1)达到一星级团支部标准。

2)团支部班子健全,系统有录入并激活。

3)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团的活动,系统有记录。

3.三星级团支部★★★

1)达到二星级团支部标准。

2)严格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系统有记录。支部团员大会每3个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团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团支部每季度组织团员听1次团课;每年开展1次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

3)每4个月至少开展1次团的活动,系统有记录。

4)创建团支部微信群等现代信息平台,通过团支部找团员、团员向团支部报到的方式,加强与团员青年联系,建立联系支部团员的有效渠道。

4.四星级团支部★★★★

1)达到三星级团支部标准。

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团的活动,系统有记录、有照片、有点赞。通过新媒体(如微信、微博等)“晒”出活动,并形成与团员青年的良性互动,在青年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

5.五星级团支部★★★★★

1)达到四星级团支部标准。

2)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团的活动,系统有记录。注重总结提炼,得到党政领导批示,或在县级及以上媒体重要版面宣传报道;新媒体运用成果好,有微电影、青少年教育漫画集、卡通片等1项(含)以上成果作品。

3)在青年群众中有较高影响力。

(三)团的活动要求和认定标准

1.按照团市委战线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活动。

2.每次活动要有主题。

3.活动要适应青年的兴趣爱好,满足青年的实际需求,原则上要求每次活动要动员支部1/3以上团员及广大青年参加,要让团员青年成为活动的主体。

4.开展活动时要亮出共青团标识,佩戴团徽、打出团旗、亮出风采,展示共青团干部良好的精神面貌,扩大共青团社会影响力。

5.活动(含“三会两制一课”)开展结束后,应在次月15日前,通过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报活动信息、图片等,否则系统视为无效。

三、推进步骤

1.启动创建星级团支部工作(20161月上旬前)

各系团总支部署安排本系工作。

2.指导督促各系团支部开展星级团支部初评活动(201635日前)

1)团支部:根据星级团支部评审标准,开展创建活动。

2)各系团总支:加强对本系团支部创建活动的分类指导。

以数字共青团系统201511-2016年3月31期间的信息记录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附件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团支部

创建活动奖惩办法(试行)


一、奖励办法

(一)“两红两优”评选表彰

1.参评“福州市五四红旗团委”的团委,原则上所辖的团支部必须全部达标,且四星级以上团支部比例应超过1/3

参评“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的团委,原则上所辖的团支部必须全部达标,且四星级以上团支部比例应超过50%

2. 参评“福州市五四红旗团委”的团委,原则上必须是四星级团支部;参评“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原则上必须是五星级团支部。

3.参评“福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干部,是团支部干部的,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应为四星级团支部;是团委干部的,原则上其团委所辖的团支部必须全部达标,且三星级以上团支部比例应超过1/3。参评“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干部,是团支部干部的,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应为五星级团支部;是团委干部的,原则上其团委所辖的团支部必须全部达标,且三星级以上团支部比例应超过50%

4.参评“福州市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应为三星级以上团支部。参评“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原则上应为三星级以上团支部。

(二)团干部成长计划

各级团组织应把创建星级团支部推进情况作为团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培训、深造以及挂职、遴选和提拔等工作机会优先授予星级团支部创建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工作通报

上级团组织将适时向各级团组织的同级党组织通报当年度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情况。

二、惩处措施

(一)集体

1.首批创建不达标和没有参与创建的团支部,必须在下一年度参加创建并实现达标。

2.在创建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团支部,取消创建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个人

创建过程中执行不力(下属团支部达标率低于30%)和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团干部、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的团员,不得作为当年度团内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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