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榕职院团〔2016〕3号关于在3.5期间集中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22    浏览次数:65

各系团总支:

 在第17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到来之际,为传承雷锋精神,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在35日前后,在全院集中开展“青春雷锋·美丽福职”志愿服务统一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青春雷锋  美丽福职

 二、活动时间

35日前后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活动。结合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在诚信教育中的作用,以“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为主题,鼓励广大青年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广泛宣传诚信知识,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载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为青年学生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2.开展团员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以“我是共青团员、我是青年志愿者”为主题,积极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团组织要积极动员、鼓励学生注册并参与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确保今年70%以上的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可直接登陆“福建志愿行”(http://zyz.fjcyl.com)平台进行注册,或用已有的团建信息系统账号(up通行证账号)登录,补充志愿者信息,转为注册青年志愿者。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注册团员青年志愿者日常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管理,对团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小时、服务效果进行确认。

3.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团队、公益组织深入社区、街道、农村和家庭,以“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为统揽,重点开展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维护交通秩序、扶贫助困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展示当代团员青年乐于助人的道德自觉性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开展和谐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总结青运会城市志愿服务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站、便民服务点等阵地作用,开展文明劝导、文化体育、绿色环保、医疗咨询、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爱心助成长、农村文化礼堂等精品志愿服务项目,力求志愿服务的实体化阵地和公益社团的孵化基地。

5、开展“美丽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宣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宣传健康低碳的生活理念,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和植树绿化经验技术,不断提高市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能力。结合“3.12”植树节,开展植树护树种绿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志愿者为建设美好生态家园贡献力量。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统一部署和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在35日形成活动高潮。并在315日之前报送新闻信息、活动总结,时长记录等到团委办公室。各团总支开展活动的情况,将作为五四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2.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采用青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弘扬志愿精神,激发全社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统一标识,规范开展。各级团组织要在活动及宣传的显著位置突出团旗、团徽和青年志愿者标识,规范志愿者标识的使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凸显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形象。


共青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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