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榕职院团〔2016〕4号 关于举办“红色青春,放歌荔园”红五月歌咏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    发布时间:2016-03-22    浏览次数:312

各系团总支:

为了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努力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及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院团委、学生处兹定于427日下午14:30在综合楼500人礼堂举办“红色青春 放歌荔园”红五月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红色青春,放歌荔园”红五月歌咏比赛

二、比赛程序:(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第二阶段:由各系组织开展“红歌漫荔园”活动(3-4月上旬)

第三阶段:在四月份“红歌漫荔园”活动基础上,以系为单位开展全院学生歌咏比赛

注:各系于420日前向院团委报送参赛曲目及指挥、伴奏音乐、领队名单。

三、大赛要求:

1、合唱内容与形式应坚持以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弘扬伟大中华民族精神,坚持思想与艺术相结合。

2、演唱曲目必须二声部以上的多声部合唱作品,体现时代特征,突出校园特色,强调学生特点。

3、演唱歌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中国作品,提倡原创,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

4、以系为代表队,参赛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学生),可选无伴奏合唱。

5、合唱队要求服装整齐,队形有变化,可根据歌曲内容与风格编排适当动作和表演。

四、大赛设奖: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给予证书和奖金。。


共青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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