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运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阳光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学院学生的羽毛球运动竞技水平,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现学院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青春风采,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热烈、活泼、朝气蓬勃的校园环境,特举办第十一届学生羽毛球团体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学院团委
二、协办: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羽 毛球社团
三、参赛单位:以系为单位组队参赛。(全院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参加者需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其他疾病。否则,后果自负。)
四、比赛时间:2016年06月04日—06月05日(具体时间见赛程安排表)
五、比赛地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健身馆。
六、比赛规则及有关事项:
1.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进行补充执行;
2.参赛队伍以正式报名表为准;
3.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给予临场裁判员检查,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4.比赛球拍和其他比赛用品由队员自备,比赛用球由理事会统一提供;
5.小组赛采用分组循环(分上下半区组,每组前四名出线),淘汰赛采用进位抽签单淘汰赛制。
6.公开报名期:2016年05月28日至06月02日,报名截止后按报名排列的先后顺序以及报名人数分组分配。
7.参赛单位请于06月02日之前将报名表上交,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以弃权论。
8.队员因伤病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参赛,则视为该队员自动弃权。
七、比赛分组及安排
1.每场比赛开赛前30分钟由各领队按秩序册规定,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表,出场名单必须为10人(5男5女),在同一场比赛中不得兼项,如无特殊情况,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小组赛采用分组循环(分上下半区组,每组前四名出线),淘汰赛采用进位抽签单淘汰赛制:
(1)小组赛实行七场四胜制,(打满7场)每场三局两胜制,每局实行21分制,出场顺序为:男单1-男单2-女单1-女单2-男双-女双-混双;
(2)淘汰赛:七场四胜制,每场三局两胜制,采用21分每局得分制。若是双方20平后一方领先2分为胜,29平后,先到30分为胜者,场次顺序抽签决定(双方领队抽签决定场次继而安排出战人员)对战表统一交由当场主裁判交``后不得修改。
3.上半区为5队参赛队伍,下半区为5队参赛队伍,循环赛后按照积分排名划分1、2、3、4名。之后淘汰赛由小组名次第一对战小组名次第四,小组名次第二对战小组名次第三。(对战具体抽签决定)
4.在小组循环赛中,如遇队伍积分相同时,依次以在小组中净胜局数、分数计算;
5.弃赛与罢赛
(1)所有参赛队伍应执行赛事规程及组委会其他补充规定的相关条例,服从裁判判决。凡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判罚违例、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在5分钟内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处理。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如多名运动员迟到,导致本场比赛无法进行的,则判该队本场弃权。
(3)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按组委会安排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协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本次比赛团体按照成绩排名取前六名,将获得荣誉证书以及锦旗(前4)。同时个人奖项设立“优秀领队”“最佳双打拍档”“优秀新人”“先进个人”“优秀裁判”、等多个奖项。
九、裁判:本次赛事由体育教研室全体教师和部分学生担任裁判工作
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方,本规程未尽事宜,则另行补充。
附件: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学生羽毛球团体赛报名
共青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