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三、社会公德建设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四、职业道德建设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五、家庭美德建设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六、个人品德建设
勤奋刻苦,勤俭自强,正直善良,克已奉公,见义勇为。
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八、福建精神是什么?
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
九、福州精神是什么?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十、福州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1、不随地吐痰;2、不乱扔果皮、纸屑;3、不乱倒垃圾;4、不
破坏公物;5、不损坏绿地;6、不闯红灯;7、不乱摆摊点;8、不乱涂乱贴;9、不在公共场所吸烟;10、不说服务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