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职院技〔2015〕3号关于规范使用校园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3浏览次数:247

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195号)》,进一步规范榕职院校内正确使用网络的工作,提高网络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设备使用规范
     必须使用符合计算机与网络相关技术标准的设备,若需搭接额外扩展设备,需经现教中心网络组鉴定后方可接入。
     二、线路部署规范
     网络相关线路必须铺设整齐,并减少线路级联次数与线路总长度,减少信号衰减,严禁出现环路现象,同时线路两端必须均有标签以便维护。
     三、访问内容规范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参与各种非法网络交易与言论;不得下载、传播非法的或带病毒的文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四、访问时间规范
     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严禁计算机及设备开启时无人值守,挂机上网。
     五、账号使用规范
     按照公安部82号令要求,各网络使用场所严格做好“实名上网”管理,上网人员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取实名账号后,必须做好账号的自我管理,不得私自外借使用,电脑、手机、平板等设备使用完毕,必须注销账号,防止他人盗用。
     若因违反上诉规范导致网络异常,影响学院网络运行的,现教中心采取断网整顿措施,整改到位后恢复网络运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