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04-03浏览次数:556

 

各系:

为了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明确学生还贷职责及具体还贷事宜,全面采集学生贷款信息,促进贷后跟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毕业生自觉还贷意识,现将2013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一、补充协议签订工作: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各系需参与签约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

4、请所有2013届贷款毕业生在获悉具体的签约时间、地点后,准时到场,逾期未签约者,需于2013630日之前到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安支行及时还清所有贷款。

5、需随身携带到场的物品:

1)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文本。

2)中国建设银行存折首页或银行卡(以当时签订贷款合同时提交的账户为准,倘若原提交账户遗失,请携带在福州本地办理的建行账户前往,或可以现场办理新卡)。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

4)黑色水笔、圆珠笔各一支、固体胶一个、小刀一把。

5)物品需携带齐全,未带全者,影响签约,后果自负。

备注:往年曾出现有些系部学生未带齐以上物品,严重影响现场签约,请各系务必重视,通知到位。

二、提前结清手续办理工作:

毕业生如需于毕业前提前偿清国家助学贷款,请于630日前随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复印件、现金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安支行(具体地址:福州排尾路,联邦广场旁,市内可乘坐109101341路公交车到“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下车,继续前行100米右边即是,TEL:刘峰83289342)二楼贷款中心办理。并将还款凭证复印一份,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备案。

三、信息采集工作:

由全体贷款毕业生现场填写、提交。

四、诚信贷款教育工作:

请各系采取座谈会、个别访谈、观看诚信贷款宣传片等形式组织做好

诚信贷款教育工作,结合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引导学生认识到贷款资金的来之不易,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健康运作不仅关系自身今后的金融利益和金融生活,还关系到金融市场的良好运转。当代大学生要切实珍惜党和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怀与信任,诚信贷款,诚信做人。

附件1:《2013届毕业班学生贷款情况一览表》

附件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偿还贷款注意事项》

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O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13届毕业班学生贷款情况一览表1.xls

附件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偿还贷款注意事项.doc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须知(签补充协议时用).doc

关于做好2013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