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更好的开展学院导师制工作,调动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更好的贯彻落实《关于在高校全面建立大学生导师制度的通知》(闽委教宣〔2011〕24号)精神,学院下发了《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学生导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及《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规范了学院导师考核的标准。为了加强学院导师制工作,现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2013级新生报到后,为了让新生更快更好的投入新学校的学习与生活,请各系为新生宿舍配备导师,并于
二、请各系于
3、请各系于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