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学生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04-04浏览次数:311

 

各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的影响力,现在全院学生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行”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员先锋行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搭建提升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的新平台,使学院基础建设工作在不断创新中上水平,为实现学院健康蓬勃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24――5月12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学生党员要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爱护公共设施,拒绝课桌文化,维护校园秩序,树立公德意识,勤俭节约,持续践行光盘行动,节俭能源。各系(院)通过在公寓区创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引导学生党员从学习、生活和活动的点滴做起,做到知行统一。在宿舍中,要带头营造团结、遵纪、积极、进取的良好宿舍文化,整理好自己的内务,保持好个人卫生,积极打扫宿舍卫生,并带领其它同学共同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建立文明的生活环境。力争使党员所在的宿舍成为文明宿舍。

    (二)争创优秀校风学风。各(系)院要普遍开展优良学风创建活动,要求学生党员在课堂和考试纪律、第二课堂活动等方面上当好模范。积极开展学生党员联系新生宿舍、联系后进同学等活动,树立学生党员良好形象,推动学生党员进一步加强身份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先锋意识。

    (三)开展校园禁烟劝导活动。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的绿色学习和生活环境。学生党员在日常生活中主动拒绝香烟和“二手烟”,积极参与院、系两级“禁烟督导队”劝导和督查工作,在学生群体中形成戒烟、拒烟、劝阻吸烟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各系(院)要结合党员先锋岗、文明宿舍评选、第二课堂等各种载体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每个党员都提出明确要求,把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入党考核、转正等联系起来。

 院学工处、团委

  2014年3月14日

                                                       榕职院学〔2014〕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