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09-05浏览次数:225
应征入伍的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请在入伍后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武装部审批后的国家学费补偿表原件一式二份递交到所在系(院),以便办理学费补偿手续。
Copyright @2014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综合楼4楼) 电话:0591-83760327 | 闽ICP备15019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