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10-11浏览次数:506

 

各系(院):

根据《中共福建省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要围绕“百姓富,生态美”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校园生态文明教育,切实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提高广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管理的各个方面,引导广大学生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清新福建”主题宣传教育。围绕建设“清新福建”这一主题,对学生进行专题讲座,解读相关政策,强化生态文明和环保知识宣传。结合“312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环境知识竞赛、环保手工创意作品赛、撰写环保小论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2、开展“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主题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基本国情、能源资源形势、气候变化、节能低碳、生态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节能低碳穿衣的思考和创作,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减排降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3、开展“海洋,我们的家园”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切实增强学生海洋意识,激发学生热爱海洋、固我海疆的情感。7月至12月,以“有意义、有意思”为原则,推广海洋意识教育、开展海洋日宣传活动、主题绘画等活动。

(二)推进学生生态文明实践行动和习惯养成

    各系可通过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等体验活动,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学生践行绿色生活。以“节粮、节水、节电”为主题,征集节约“金点子”、分享节约小窍门等活动,曝光校园浪费现象,同时征集节能宣传画作品,倡导垃圾分类、循环回收、绿色消费,制止长流水,杜绝长明灯,引导学生践行绿生活。

(三)深化校园生态文明建设

 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积极植绿护绿,美化校园,使校园环境更加优美整洁。利用互联网,班级微博等共享生态文明的信息、资源,在手段多样化、教育趣味性都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学院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活动要求:

各系要重视对生态文明教育的工作,突出生态文明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结合起来,并及时进行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巩固教育成果。并请各系将总结材料(含文字、图片及其他有效说明材料)于期末报送院学生处、团委。

 

附件一: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安排表

 

 

院学工处、团委

 2014年9月28

2014-30号关于开展学院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一: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安排表

时间

地点

活动主题

承办单位

参加对象

2014.10

  各系

“清新福建”主题教育活动

各系

全院学生

2014.10

学生食堂

“文明餐桌,以俭养德”劝导活动

院学工处

   各系

全院学生

2014.11

综合楼

环保秀

院学工处

全院学生

2014.11

学生公寓、教室

“践行绿色生活”环保行动

院学工处

各系

全院学生

2014.11

学生公寓

“绿色上网活动”倡议活动

院学工处

全院学生

2014.11

学生公寓

“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手抄报比赛

院学工处

经济系

全院学生

2014.12

  待定

“海洋,我们的家园”绘画比赛

院学工处

人文系

全院学生

2014.12

  不限

“节能环保”

 读书活动

院学工处

商贸系

全院学生

2014.12

不限

我为美丽福建做贡献环保活动

各系

全院学生